《绝命531》
第60节

作者: 劳模老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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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与我现在处境相似的这点,我不得不又开始猜测这本日记与我有何种联系。
  那么我也开始写吧,像那五个人一样,等我快找回自己的时候说不定我会明白那莫名其妙的理由,我想这些东西一定不会是毫无缘故的出现。
  我忙找出一支笔,在日记的空白一处上写下:舒伯特,起来的一刻忘记了自己是谁以及身边的一切事。
  我对比了前后字迹,还好令我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我们的字迹并不一样。
  嘀嘀,嘀嘀!短促的铃声,我头脑里突然浮现出异样的声音。
  我机械式的寻找,从桌子上找到了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一点整,酒吧老地方见。

  我开始奇怪这是谁留给我的。我注意到那便条是一张名片。
  我打电话过去询问,却发现根本没有这个号码。
  我顺便翻了翻电话簿,里面的号码完全陌生。以至于我后来搜遍了屋内的每一个角落,相册里摆放着我不认识人的照片,而带给我更多的则是更加陌生的感觉。
  我开始想着纸条上的内容。
  什么酒吧?什么老地方?尽管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我还是打算到外面去碰碰运气。至少作为舒伯特,我觉得我不应该是一个喜欢坐以待毙的人。
  我洗了澡,镜子里是一张干净的三十岁左右的脸,黑发被我打理得和衣服很配。只是神色有些过度疲劳似的迷离,仿佛弄丢了自己。
  我失忆了,我不知道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但我发誓要找回自己。一定。
  街道上狂欢节的人群很壮观,扮相更‘壮观’。难怪这么吵。我并不知道会和地点是哪家酒吧,所以打算凭直觉在街上乱晃。也许就在我公寓的附近说不定。
  但是几条街下来,我发现自己只是越走越远,其他的一点头绪也没有。看来这不是办法,舒伯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有人会在桌子上留下那张便条?我觉得这不是三言两语编造的理由就能解释通的。

  我想起了放在抽屉里的那把枪,还有那枚戒指。总觉得这两件从法律上看似合理的东西实则放在我身上很奇怪。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我叫了辆车,叫车夫去最近的酒吧,我想去喝点什么。
  两杯发酵的液体刮过喉咙,我深深叹了口气。好像刺激的东西总能缓解疼痛,除了一封告白的情书,它带来的总是伤痛。当然,痛不是关键,无论成败与否,爱情的醉人之处在于彻底摧毁原有基础生活的上瘾。
  酒吧老板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嘴里衔着根牙签,不停地哼着小曲。
  “这里的酒味道还好吗?还是说抱着好奇心坐在这里却忍着恶心强咽下肚子?”
  酒吧老板说了两遍我才反应过来是对我说的。
  “至少酒里没发现醉死的老鼠和它的孩子们。”我说。
  老板擦着酒杯,眼神也不望向我这里说:“你怎么会来了这里?”
  你?他用了你,难道他知道我是谁?我唯一的一颗心因激动颤抖起来,“你知道我是谁?”我不暇思索的问出。

  “是的。”
  酒吧老板仍旧不看我一眼回答道。
  我的心快到了嗓子眼里,没想到我竟然随便走进一家酒吧就遇上了熟人,感谢原来的酒鬼舒伯特。
  但酒吧老板接下来的话却有如向我刚燃起火焰的心浇了盆凉水。
  “你是一个有钱人。”他说,伴随不停地唆着牙签的声音。
  “你的穿着,你不自觉间的为了彰显自己高贵事实上却很浮夸的举止。最重要的是……”老板盯着我,脸离我越来越近,等我看清他脸上的皱纹和毛孔,他才说出后半句:“你钱包里有这么多的现金。”说完他在我面前放了个钱包,没错,那的确是属于我的,至少我是从家里找到的。
  这真是个难得的玩笑,失望之余我有些愤怒的问道:“你时常这样偷人钱包吗?”我并不在意他偷了我塞满钞票的钱包而是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不,只有我觉得对方是个混蛋时。”
  “那我也是混蛋喽?”
  “不,是小混蛋,所以我还给了你。”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努力的将不满情绪全部排空,毕竟只是我想多了而已。

  “你怎么做到的?”我问。
  “故意说些话引起你注意的时候。”
  “那即是说你不知道我是谁?叫什么?”
  “你好像不喜欢让别人认出来?”

  “正相反,我想。”
  听我这么说老板第一次用眼神向我打交道,“为什么?”
  我又喝了一杯,一饮而尽正色道,“我失忆了。”
  “你什么?”
  “我失忆了。”
  酒吧老板笑了,捂着肚子笑得那么开心。“哦天啊,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玩笑,表情很逼真!听着兄弟,我知道你刚被女人甩了想摸去那糟糕的记忆,可是你不能用这个理由来糊弄开酒馆的老乔。”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真的?”
  “真的。”
  我发现自己突然有了耐心。
  酒吧老板深吸了口气,也喝了一杯。“好,我就当做是真的,可失忆的富翁流落到这里干嘛?我这里虽然门槛低贱,也不是什么打牌的地方,不过再找个女伴还是没问题的,比如那位进门点了一杯后就开始坐在那里盯着你看的那位,我想她对你感兴趣,也可能是向你的钱。”
  我回头看了看,果然一名女郎在向我抛媚眼,黑短发短得恰到好处。可是我现在没那份心情,只好对她的眼波置之不理。我如实告诉酒吧老板来这里的原因:“头有些痛,所以来喝两杯。”不管他信不信。
  “酒精可以对失忆症起到帮助?我从未听说,我只知道喝醉了酒能患上短暂的失忆症,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
  “还没,是今天早上我才发现自己失忆了。”

  “这倒是让我想起某个故事?”
  “什么故事?”
  “幽灵,你听过没有。”
  我好奇的思索了一下,“幽灵?没有,也许以前听过不过早忘了。”
  其实我本不必这样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我根本不记得什么幽灵的故事,因为我失忆了。
  “嗯,有道理。那你还记得幽灵是什么?”
  “人死后的灵魂?”
  “差不多。那失忆的你要不要再听一遍?”
  他点了两根烟,递一支给我。
  烟雾缭绕的迷幻空间,酒吧老板开始了他那特色的讲故事方式。
  有一个疯子,不如说是个作家,之所以称他疯子是因为他可以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而不惜一切代价,也正因为这个特点有时候人们也叫他英雄。
  可不管怎么说他在写作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像一颗流星在漫漫无期的长夜里突然闪现。成功背后不仅仅是他的写作技巧,他那近乎疯狂的精神更是为他博得了许多真实的写作素材。
  他有敏锐的嗅觉,如果拿一条狗比的话赢的一定是他,他能闻到八英里外一场车祸的焦糊味甚至还能看见那场灾祸后人们看不见的东西。说真的他应该改行做个侦探。
  他自己管那些从蛛丝马迹里得到的东西叫线。阴谋,秘密,所有的一切都难逃他的眼睛。似乎与生俱来的,他总能从一堆毫不相干的事件中找到彼此的联系。而在他看来只不过是把看到的线稍作整理、区分,再把相同的线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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