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
第3节

作者: 缺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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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下马,走过来。”揣着三国演义的首领,固执的认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的奸计。
  毕竟八旗的骑兵冲锋作战,可不是自己这些杂牌骑兵可以比的。但是如果他们不冲锋,正好给了自己准备的时间。
  李栋从战马上跳了下来,举起双手,一脸狗腿的谄媚的笑容。“爷,自己人,别激动。”

  “能不能别拿弓箭对着我!”李栋明明知道自己在射程之外,却偏偏作出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
  没办法,演帝,对自己要严格要求吗!
  “你自己走过来!”
  “好嘞,好嘞。”
  李栋走了两步,突然哎呦一声,倒在地上,抱着腿喊道:“摔死我了,摔死我了。”
  摔死我了,是暗号。三麻子一听,顿时敲响了手里的铜锣。
  一声铜锣响,丛林之中喊杀之声四起,这是李栋的主意,不管人多不多,先吓他们的胆子。
  “不好果然中了汉人的埋伏。”鞑子首领吓得三魂出窍,战马也跟着律律直叫,鞑子手打凉棚,向四处观看,却一个汉人也没有看见。

  “气煞我也,这个汉人着实可恶,今天若能生擒,定当食其肉,碎其骨。”首领恶狠狠的喊道。
  “来啊,咬我啊!”李栋起身,站在阵前笑着骂道。
  那鞑子首领一走神,天空突然一阵阴暗,飞过一排排木桩,木桩之上都是被削尖的锋利的刺。
  紧接着,三个鞑子兵根本就没有反映的机会,就被穿成了猪肉串,然后从战马上飞了下来,最后钉死在地上。
  丛林之中三麻子差点兴奋的跳起来,少当家要是在在这里,自己一定给他三十二个赞,虽然他也不是很清楚,少爷这三十二个赞具体是什么意思。
  李栋就站在不远处,一边骂着鞑子,一边摆手。

  三麻子见到李栋第二次摆手,立刻敲响了手里的铜锣。
  从树林里突然站出来一群壮硕的汉子,手里端着弓,“蹦。蹦。蹦。”一阵声响,接着便是一阵箭雨。像是蝗灾一般射向了鞑子。
  鞑子兵惊喝连连,显然已经受到了惊吓,这些流寇动作整齐划一,而他们的首领指挥若定,就连明军的那些百户都不一定能比得上。
  李栋感觉自己应该拿出薛仁贵三箭定天山的本事,毫不犹豫的拿出弓箭射了一轮,落在人家马脖子下面,后面的坏小子们一阵怪笑,让李栋感觉很丢面子。
  “笑你妹。”李栋黑着脸,又射了一轮,依然毫无所获。
  当然李栋没有收获,不代表兄弟们也一无所获,一轮箭雨下去,怎么也得死几个鞑子。
  无论是李栋,还是身边的兄弟,此时都有一种成就感,因为这种打法,他们已经练习了好几百遍了。
  少当家说,乱世存在于杀人与被杀之间,他们深以为然,如果不是他们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死的应该是他们了吧。
  二十一个鬼鞑子,两轮箭雨干死了十五个,转眼间,鞑子就剩下六个。
  所有的鞑子都在拼命的追赶少当家的,而那个女人反而被仍在了后面,有手快的兄弟蹭蹭几步上前,把马牵走。
  鞑子不是不想和汉人比射箭,但是他们的箭不如对面射的远,所以他们只能够向前突击,但是在百米不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没有多少人了。
  今天的交锋,不论是李栋,还是身边的流寇兄弟,都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鞑子不是不可战胜,但是需要合理的战术。
  李栋先搅乱敌人的心里,然后兵贵神速,出其不意,这就是兵家胜利的王道。
  鞑子兵被天上的羽箭乱了阵脚,放弃了李栋一个人,而选择了弓箭手,一顿猛冲,总算可以射箭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发现,对面的流寇竟然竖起几面门板,铛铛,箭头钉在门板上,箭羽不停的在风中摇晃。

  等到他们意识到危险的时候,更危险的事情出现了,两个想要追杀李栋的鞑子,掉进了陷阱里。四五寸长的木头棍尖尖的对着马腹,来不及调整方向,便从马上翻滚下来。
  “嗖。嗖。”十几个汉子从草丛里冲出来,一抬手,两个人合作扔出一张渔网,剩下的几个鞑子完全被活捉了。
  鞑子兵其实比李栋他们强很多,但是他们输了,他们输在没有一点准备,输在被人家算计了。
  在战争中,一次失误,代表着战士的死亡。所以指挥官做决定,都要慎之又慎。
  李栋骑着高头大马,晃动着脑袋,往前溜达。
  “老大,您真是神仙啊。”身边的兄弟们笑道。在他们看来,少当家的比神仙厉害多了,神仙天天拜,没见到任何好处。
  这少当家的性格好,从来不用拜,但是跟着他,天天有肉吃。
  所以大家喜欢少当家的比喜欢神仙多很多。
  李栋摆摆手,走近了被五花大绑的鞑子,拍了拍他们身上的甲叶子,摇摇头说道,“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汉奸给鞑子做的那么好的铠甲,我非得把他祖坟掘了。”

  “对,把他闺女弄喽。”
  “点了他天灯。”
  “曰了他老母。”
  走到鞑子面前,“你说你们不再你们老家当野人,跑我们大明地盘上来干什么,找死吗?”

  “呸,汉狗,伟大的八旗骑兵早晚会把你们杀光的。”一个伙计操着不纯正的东北话对李栋骂道。
  “哎呦,还有一个会说汉话的啊,我问你,我听说你们大汗皇太极的老婆大玉儿,跟多尔衮有一腿,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有机会我们汉人,也去你们大金国,玩玩你们的大玉儿,看看这个娘们是什么味的,让你们鞑子兄弟用一个女人。”李栋一脸嘲讽。
  “汉狗,我跟你拼了。”鞑子兵愤怒的向李栋咬了过来。
  “败军之狗,何以言勇。”李栋一脚揣在他的脸上,看着他锃亮的脑门,李栋心里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这一刻李栋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含义了。
  “活埋,铠甲留下,上好的鱼鳞甲,别让老子有机会进大同,这些该死的汉奸。”李栋气恼的说道。
  “老大,你怎么知道是大同给他们做的鱼鳞甲。”张大狗羡慕的摸着铠甲问道。
  “咱们陕西生产不出来这玩意,也就九边重镇大同能生产,而且还他娘的应该是军队的东西,让他们倒卖了。”
  说完之后,李栋身形一转,一夹马腹,走到了那个女人面前,眼前这个女人皮肤白净,瓜子面庞,薄施脂粉,樱桃点唇,大大眼睛,一对蓝宝石耳坠在耳边晃动,十足的美人坯子。
  李栋看着不停吞口水的兄弟们,得意的说了句,“这娘们还可以,归我了。”
  “少当家的,您看您说的,最好的战利品,当然归您所有。”

  李栋说这个女人归我的时候,几个个弟兄,便笑呵呵的散开了。
  少当家领兵在外,那就是老大,他的话,谁都必须听,他们现在能做到就是去战场上打扫,获取属于自己的战利品,当然是小玩意,大件的东西,都是归集体所有。
  这一仗,一个人都没死,反而弄死了二十多个鞑子,换到什么时候,都算是个大捷了,甚至李栋想过,如果自己是大明的官兵,就冲着这些鞑子脑袋,自己没准弄个百户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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