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和我谈感情,我穷,爱这玩意我消费不起》
第44节

作者: 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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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记得当时金奶奶说,金诚找了人照顾金兰的起居,这个人想必就是秦雨晴。一个是闺蜜,一个是闺蜜的男人,也难怪金兰会着了道儿。
  “我养母,曾经在金陵的一个夜场里很有名,但一直只陪酒,不出台。那天竟被个有钱、有家室的老男人看上,硬要带她出去开房,还说要包养她。是我妈恰好遇见,替她解了围。
  后来,她通过我妈认识了金诚,两个人就好上了。不过,金诚给我妈下药的事,我养母并不知情。”
  林奇的表情、语气都很淡然,似乎内心毫无波澜,我却觉得并非如此,如果真是那样,他不会到现在才和我说起这些事。
  “我妈去世以后,我养母怕金诚发现我还活着,又要害我,就带着我离开金陵去了海城。到了海城不久,我养母就发现自己怀了金诚的孩子。
  一方面要养我,一方面又怀了孕,她没办法再出去工作,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点积蓄也在那几年花光了。后来,不得不重操旧业。”
  林奇说到这儿,音色微微柔软下来,一双深邃漆黑的凤眸凝在我脸上,“所以,别以为我从小就是金家光彩照人的小少爷,我和你,是一样的。”
  男人颀长白皙的手指在我侧脸上轻轻摩挲两下,才又继续,“我七岁的时候,我养母也生病死了,她临终前给金家打电话,要金家来人把我和她与金诚的女儿接走。
  直到这时父亲才知道我的存在,奶奶和爷爷也才知道我母亲金兰是被金诚所害。可毕竟家丑不可外扬,他们把金诚关起来,让父亲一家来海城接我们,对外就说是来旅游。
  可就在父亲一家三口到的那天晚上,海城发生了地震,我父亲和那女人当场被砸身亡。我和他俩的儿子金誉琛被师父所救,金诚和我养母的女儿不知所踪。
  我找了她很久也没找到,以为她也死了。后来才打听到,她被人救了,送到外地的一家孤儿院,一年以后被一户人家领养。可那户人家对她并不好,她最终还是走了我养母的老路。”
  林奇似乎有点跑题,说到这儿还没说到白西装上,不过他讲的这些却更能吸引我。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父亲一死,金诚就想独占金家的财产,千方百计阻止我和金誉琛重回金家。他收买了金家派来找我们的亲信,骗爷爷说我们也在那场地震中被砸死了。直到十年以后,金诚车祸去世,当年的知情人才敢说出真相,爷爷才把我俩接回金家。”
  说到这儿,林奇几不可闻地轻叹口气,终于转到正题,“我和金誉琛重回金家以后不久,就赶上太爷爷八十大寿。”
  狭长的凤眸眯了眯,一束阳光正好打在林奇俊朗冷硬的侧颜上,衬着他低沉淡哑的嗓音,说不出的迷离,“我记得那天早晨佣人拿了两套西装过来,一套黑色一套白色。
  我和金誉琛的身高、体型都差不多,所以两套衣服的码数是一样的。我平时的衣服多是黑色,因此很自然地拿了那套黑色的。
  金誉奇却说他肤色黑穿白色的怕是要衬得更黑,硬是要和我换。我俩从小跟着师父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感情也还不错,衣服也经常换着穿。因此,也没多想。
  可当我穿着那套白色西装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惊呆了。特别是已经患了老年失忆症的太爷爷,他抓着我的手不停地喊,“阿荣,阿荣......”
  顿了顿,林奇才继续说,“我知道太爷爷是把我当成了父亲,隐忍着没有出声。可他抓着我的手继续追问,爱婷去哪儿了,为什么没和我一起过来。我当然知道,他口里的爱婷就是和金家联姻的那个顾家小姐,金誉琛的母亲,顾爱婷。”
  漆黑的墨眸里闪过一缕寒光,林奇的声音越发阴冷凉薄,“在我回到金家以后就有人和我说,是顾爱婷迷惑我爸,赶走了我妈,害得她怀着孩子流落在外,这才遭了金诚的毒手。而金诚之所以要害我妈,也是受了顾家的指使。
  当时的我年轻气盛,对此深信不疑。我恨那个女人,也不喜欢我父亲。所以,当他提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我很认真地告诉他,顾爱婷死了,我也不是阿荣,他的阿荣也死了。”
  苦笑一下,林奇淡漠的眉眼间难得的带了一点情绪,那是一种无法弥补的愧疚,“太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父亲去世的事一直瞒着他。那天一听我这话,他一口气没上来,当场就晕了过去。后来......被送进医院,也没抢救过来。
  因为这事,我被爷爷吊起来打了一顿,关进地下室,饿了三天,开始发高烧。就在我浑浑噩噩地觉得自己快要支持不下去的时候,金誉琛带了医生来看我。他要我去给爷爷认错,我执拗着不肯答应。
  他问我,是牙齿硬还是嘴唇和舌头硬,我说当然是牙齿硬,牙齿可以咬破嘴唇,甚至还可以咬断舌头。

  他笑笑又问我,那为什么人老了的时候,牙齿都掉光了,嘴唇和舌头却还在?我恍然大悟反问他,是不是觉得我像牙齿,而他是嘴唇和舌头?
  他很认真地回答我,不管谁是牙齿,谁是嘴唇和舌头,我们都必须唇齿相依。他替我向爷爷认了错,还说要代我承担剩下的责罚,爷爷这才肯放了我。”
  照林奇这么说,他和金誉琛应该是很亲近的关系才对。可那天在金家大宅,他俩的言谈举止,虽然看起来兄亲弟恭,却总带着淡淡的疏离,远没有林奇和林震之间的随意自然,不分彼此。而且,这故事本身就存在着很多疑点。
  果然,停顿片刻之后,林奇就开始解释,“那以后很久,奶奶才告诉我,我父亲年轻时,参加宴会,总喜欢以一身白色西装示人,风华绝代,俊朗无双,还被人送了个金陵玉公子的雅号。而我的相貌继承了父亲的九成,又穿了父亲喜欢穿的衣服,所以,太爷爷才会认错。

  这让我记起来,那天早上我本来是拿了那套黑色西装,是金誉琛硬是要和我换,我才会穿了套白色的。从那以后,我就再没穿过白西装,直到昨晚。”
  林奇的墨眸在我脸上流连片刻,似乎想到了昨晚的一些事,默了一会儿,才又继续,“就是因为这件事,爷爷觉得金誉琛成熟稳重、又懂得审时度势,决定由他来继任金家家主,让我叫他大哥,公开宣布他为金家独一无二的长房长孙。
  实际上,我和金誉琛同年出生,真要认真算起来还要大他一个月。也就是因为这个,我也倔强地一直跟着师父姓林没有改姓金。”
  淡笑了一下,林奇的音色越发清冷,“他是顾家的外孙,自然有顾家人为他出谋划策,我也不会怪他。他说的对,在外人面前我们应该是唇齿相依的兄弟,只是这个唇齿相依有个前提,就是不要触犯自己的利益。” 话落,林奇抿唇,不再开口。
  原以为我眼前的男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在蜜罐里长大,后来知道并不是。再后来,得知他的身世,他又说他和我是一样的。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他和我并不一样,身在豪门,他必须要承受很多我不曾经历过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就连亲人也不能完全相信,才练就了这一身的寡淡清雅,甚至连生死都丝毫不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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