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傻、这么天真的女孩子》
第41节

作者: 德国咸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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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在寻找她的过程中,自己不是在一点点努力着么?
  讲台上,一位中年老师正宣读着比赛的规则与内容。
  他其实不担心现场会有人作弊,毕竟这是作文大赛,每个人之间还隔了两米远,他更多的还是提醒大家注意比赛时间,以免错过。
  “现在,开始分发题目和作文卷。”
  李灏接过作文题,看了眼,不由得笑了笑。

  果然牛海波说得没错,新创杯的决赛作文题目一定会标新立异,不像平时学校考试那样。
  【说起学生时代的爱情,让人又期待又好笑,那时候的我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但又情窦初开,对异性有着一定的好奇。
  我们渴望见到对方,但又害怕被身边的人知道,也怕被老师家长发现,下面以“学生时代的喜欢”为主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当作文题目发下去后,不少同学都哗然起来。
  他们没想到新创杯主办方竟然敢出这样的题目。
  “我的天啊,这怎么写啊?”

  “我到底应该写好的方面,还是写不应该早恋啊?”
  “头疼啊!不管了,就把我暗恋隔壁班的女生写进去好了。”
  主考官老师在讲台上轻轻咳嗽了下,示意学生们安静作答。
  李灏想了想,回忆起当初刚上大一那会儿,偷偷关注洛小可的情景。
  那时候聚会,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往洛小可的方向瞥去。

  一旦发现洛小可不见了,便四处观察,寻找她的身影。
  但谁曾,洛小可当时也是这样的表现,一旦发现李灏身边有女生,眉头便皱起来,故意走到他面前多说两句话,以示存在感。
  这些喜欢都是平等的,相互吸引的。
  但李灏也知道,许多男生选择追求一个女生时,或者一个女生苦苦暗恋一个男生时,往往会出现不平等的情况。

  既然如此,干嘛不写一篇关于这方面的作文呢?
  反正拿不拿奖又有什么所谓。
  为了让文章更像高一学生的思想,李灏决定用第三人称的方式。
  作文标题:“喜欢是一件平等的事。”
  【我哥曾经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生。

  有一天他半夜从梦中醒来,做梦梦见她。
  那时候住学校没有手机玩,他十分惆怅。
  在床上瞪了一会儿眼睛以后,他跳起来麻利地披着衣服,趴在阳台上,希望能有人发现这个因为暗恋而忧伤的少年。
  到阳台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雪,地上已经有着厚厚的积雪,天空中雪花还如筛灰一般落下。

  但心怀着炽热,他丝毫没觉得冷。
  北方下雪的冬夜格外寂静,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以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
  于是他在阳台冒着大雪站了一会儿,惆怅了一阵子之后,就回到床上继续惆怅……
  直到几年之后,时过境迁,那个女生已经再无联系,而他也不是那能半夜扛住风雪的鸡血少年,他才领悟自己当时的心态。
  当时的他不过是一种表演罢了,除了把自己感动一下,制造一点自己痴情的假象,一点意义都没有。
  在感情中,往往觉得自己掏心掏肺,所做所为能够感天动地,闻者伤心,见者叹息,为什么偏偏感动不了对方?
  我哥后来解释,在学生时代或者成年后,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来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
  其实无论是雪夜站在阳台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乔峰大战聚贤庄、关羽千里走单骑一样壮怀激烈。
  而对于对方来说,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山崩地裂的情怀。

  少年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
  所以两个人的记忆才会出现偏差,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甚至茫然不知。
  成长的标志就是懂得克制自己。
  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
  少年时候,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刚说冷,自己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她说难过,自己立马如丧考妣,比她还难过,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
  而事实上,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只有做一个独立、有价值的人,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
  也千万不要尝试改变另一个人,这注定是徒劳的。
  做自己就好,喜欢的真谛在于相互的吸引、志趣相投的同行,而不是追逐和依附。
  希望学生时代的喜欢是两人的互相欣赏,而不是彼此的你追我赶。】
  李灏写完后,很满意。
  反正洛小可也不在考场上,他也没有继续待在这里的必要了。
  “老师,交卷!”

  李灏在一群人惊讶的目光下离开了考场。
  作文大赛的评奖会在一个星期内公布。
  但这些对于李灏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他走出了实验中学,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
  今天不是周末,所以在下午五点多的时候,各大学校的学生便走在大街小巷中。
  他们有的一放学便迷失在小贩摊里,有的则是三三两两骑着自行车一同离去。
  李灏不再期待能够在人群中见到洛小可,毕竟这种几率实在太渺茫了。
  他决定不回学校,不去晚修了,干脆回家一趟。
  走到公交站台,李灏倚在牌子边,闭上眼睛,放松着。
  汽车声不停地在耳边回响。
  树叶被风刮得沙沙响,有几片落叶甚至划过李灏的身上。
  不多时,一阵刹车声让李灏不经意睁开了眼。
  原来不是自己等的公交车。
  算了,继续合眼吧。
  可就在自己闭眼的那一刹那!
  他听到一句难以置信的声音。
  “思思,快,车来了!”
  这!!
  这声音?!
  如此的耳熟!!
  这难道是……

  对!!这是洛小可的声音!
  这是自家媳妇的声音!
  虽然自己和洛小可前世相遇的时候,她已经满十八岁了。
  但声线早已定型,所以现在和三年后的声音几乎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李灏立即睁开眼。
  果然......
  眼前的姑娘,她的头发梳成简单的马尾,用一个银色的弯月形发夹固定。
  刘海长短有致,带着些微的弧度。
  瓜子脸蛋略带稚气,乌黑亮丽的眉,眼睛炯炯有神,鼻子挺直,嘴巴小小,红唇紧抿,虽然走路匆忙,却在言语中透着淡然和活泼。
  看得出,高一的她就已经亭亭玉立了。
  她就是自己日夜寻找的人!

  她就是无论自己做什么,都义无反顾支持自己的好妻子!
  她就是承包了自己往后感情的挚爱!
  她就是洛小可......
  李灏在车子发动的前一刻,他跳上了车。
  他拿出两块钱,打算放进箱子里。
  但李灏的手却一直发抖着。
  他激动。
  他紧张。
  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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