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们还是有这个信心的,你想不想看啊,到时候过来客串个客户呗。”
“啊,可以吗?”
“当然啦,来的基本都是我们行的家属亲朋。”
“那行,算我一个!”沈赋除了看人,还喜欢看热闹,仙侠文也是差不多的道理,有热闹就往上凑,然后机缘就来了。
他等不及过两天了,现在就凑到“假劫匪”面前,“哥们儿,蹲点呢。”
对方有些尴尬,似乎不善言谈的样子,身体还有些紧绷。
“没事,不就是抢个银行吗,淡定点,老哥以前是干啥的啊……”
对方似乎受不了沈赋对自己劫匪职业的不尊重,也可能是完成了踩点工作,转身就走。
走的有点匆忙,把垃圾箱碰倒了,他也没管,撒腿就跑。
沈赋刚要笑,然而看着垃圾箱里一朵凋零的玫瑰,却是笑不出来了。
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他早上送给晓蝶的。
正发愣间,VIP室里的晓蝶和同事走了出来,她看到沈赋,眉头微皱。
沈赋立即上前两步,挡住了后面垃圾箱,“晓蝶,我接你下班。”
晓蝶似乎在强颜欢笑,“我还有点事,你自己先回去吧。”
“哦,这样啊,”沈赋凑近了些,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直接在她左脸上亲了一口,“你有什么事啊,跟我说说呗?”
“晓蝶”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嫌弃地抹了抹脸,“你干嘛啊,这是我上班的地方!”
说完,对方气呼呼走出了银行。
晓蝶猜错了,对方竟然没躲开!
沈赋心里也有数了,忙追了出去,不知道这次又是哪位神仙~
看着这对夫妇的背影,赵经理和晓蝶的同事们开始认真八卦起来。
“看上去也没那么恩爱嘛。”
“都是装的,她老公送的玫瑰都扔垃圾桶了你没看见?”
“可能就是图那男的有钱吧。”
“听说她老公都四十了,老夫少妻。”
“不会吧,感觉也就30不到的样子啊!”
“看着年轻而已,据说头发都是植的,写小说的哪有头发那么茂密的啊~”
“哦,那倒也是。”
外面,沈赋也追上了妻子,发型变了,好像还涂口红了,应该不是之前见过的白姗姗和白胜男。
看她这高傲的气质,沈赋心中有了猜测。
他绕到妻子前面,拉着她的胳膊,“老婆,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在银行亲你了,上车吧,我们车里亲。”
听到这番话,几个人格里年纪最大的白皎月倒没害羞,只是对沈赋有些无语。
亲亲亲,就知道亲!这就是个恋爱脑啊,这种人是怎么做到年入几千万的,他也跟自己一样是商业天才吗?
总裁人格白皎月喜欢跟自己一样成熟稳重,在事业上能互相扶持的人,性别倒是没有卡的那么严。
刚认识的时候,沈赋给她的感觉就特别不靠谱,一写小说的,还是网路小说。
当然,后来沈赋成立工作室,自己当上了老板,算是让她打了脸,但白总依然反对这门婚事,绝对那都是小打小闹。
可既然事实已经造成,而自己此时她又是代表着白晓蝶,也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沈赋演一场戏。
白皎月强迫自己对沈赋笑道,“就不上车了,我要去隔壁商场逛逛。”
“好啊,我陪你!”这么好的观察交替人格的机会,沈赋自然不会错过。
老公陪老婆逛商场天经地义,白皎月也只能由着他,好在沈赋没有如她想的那样对自己动手动脚,甚至连牵手的动作都没。
这样还好,她可不希望身上多一个一百多斤的挂件。
他们首先逛了化妆品店,“这只口红拿一下,还有这个……”
她很不满白晓蝶的衣着打扮,都21岁了,如果不上班,穿着打扮跟高中生似的。
沈赋看了一下,烈焰红唇啊,感觉晓蝶的气场撑不起来啊,她就是那种纯纯的弱弱的气质啊。
然而白皎月抹上后,一个回眸看向沈赋,“怎么样?”
沈赋吞了口口水,虽然脸还是那张脸,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真的跟晓蝶完全不是一个人。
那嘴角翘起的弧度,眼睛里的光芒,完全就是轻熟女子的气质,对男人有着致命杀伤力的那种。
沈赋木讷地点头称好,然后要帮她买单。
白皎月似乎很反感花男人的钱,皱眉道,“我自己没钱吗。”
这语气,应该就是晓蝶口中的白总了,沈赋基本能够确定。
白皎月,她是几个人格里的大姐大,连男姐都敢骂的豪横人物,同时她也是个商业天才。
晓蝶上大学能不必勤工俭学,专心攻读两个学位,就是因为白总的商业天赋,让她在高中时期就赚到了第一桶金。
最关键的是,她人不在的时候也不耽误赚钱,这就很强了,沈赋特别想拥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接下来拎包小弟沈赋跟着白总又开始逛起了鞋店和服装店,服装店里主要买丝袜。
晓蝶是不喜欢穿高跟鞋和丝袜,觉得太诱了,而且行动也不便,再加上沈赋也没这方面的特殊爱好,所以几乎是不穿的,裙子下顶多再加一条打底裤。
不过今天,沈赋觉得,自己的爱好里可以加上这一条了!
当白皎月裙下裹着一条黑丝,脚踩十厘米高跟鞋,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沈赋觉得她跟晓蝶的区别更加分明了,这就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御姐啊!
她还不只买了一套,除了身上穿的,另外的都交给沈赋,让他放回家。
也不知道她是觉得沈赋比较好调戏,还是真的不放心,最后加了一句,“不许用它们做坏事哟~”
沈赋脱口而出,“这些你都没穿过,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白皎月:“……”
两人尴尬了,沈赋化解尴尬的办法是,“老婆,逛累了吧,咱们去楼上吃饭,我有点事想跟你谈。”
沈赋想选一家川菜馆,结果白皎月指着一家风味魔都道,“吃这个吧。”
难道她是魔都人?沈赋记得晓蝶说过,这些人格都有独立的身份背景,吃饭口味、生活习性都大不相同。
点好菜,沈赋低头看了一眼桌子下,老婆的腿呈麻花状拧在一起,以前咋没觉得她腿这么长呢。
“看够了吧~”白皎月的高跟鞋尖准确无误地点在沈赋鞋上,轻轻一点。
沈赋强忍着上手摸一把的冲动,“不是,地上有钱。”
“哪呢,哪呢?”白皎月立即低头看去。
沈赋笑了,白总似乎也没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高冷嘛。
发现被骗后,白皎月这次狠狠在沈赋鞋上踩了一脚,对沈赋依然不疼不痒,不过她自己解气了。
“你刚才说有事跟我说,什么事啊?”白皎月懒得再跟这种不成熟的小男人计较。
本来是要跟晓蝶商量辞职帮自己的事,如今换成白皎月,沈赋换了一套说辞。
“我准备把我那个工作室升级成公司,进入文娱行业的下游,参与影视投资,你觉得怎么样。”
白皎月想了想,“挺好的,虽然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但你编故事的能力不错,应该也不会赔钱。”
沈赋被噎的说不出话来,恰好这时第一道菜上来了,他尝了一口本帮菜,又道,“那老婆你觉得做什么才是有大出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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