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笔录》
第13节

作者: 清风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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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道:“我问他们惊尸的原理,以及制服尸变的原理。”
  我来了兴趣,道:“他们怎么说?”
  医生笑了笑,眼角的泪痣跟着动了起来,总是让人目光忍不住被吸引过去,往往忘记他的长相。
  “他们说,猫属阴,能通鬼神;人死不足七天,魂离体但魄不离体,猫跳尸,惊了尸中魄,就会诈尸;停尸停的越久,诈尸的危害就越小,但如果刚停尸就被惊尸,尸变就会很厉害;而他们制服那具棺中尸,只用了两样东西,一是棺材钉;二是朱砂;”
  “棺材钉的材质,历来为桃木,能辟邪,而十八为灭魔之数;朱砂有安神固魄的功效,是道家绘符辟邪最常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一起上,就能把尸体被惊扰的‘魄’给安抚住。”

  我听得目瞪口呆,想起泥石流中的那双手,只觉得头皮发麻,道:“可是,咱们没有桃木棺材钉,也没有朱砂,万一、万一那个黑影儿真的是尸变,缠上我们了,那可怎么办呀?”
  医生咳嗽了两声,并不回答我的话,而是自顾自的继续道:“后来我回到城里,又问了问我以前的导师,刚好他做过这方面的研究,所以给了我不同的答案。”
  我的好奇心被完全吊了起来,道:“什么答案?”
  医生道;“地球就是一个大磁场,生活在其中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都带有自己的磁性或者说磁场。人死后的一段时间,人体的磁场和生物电还没有完全消失,而猫这种动物的磁场,和人的磁场是能互相作用的,所以当猫靠近死人的时候,如果死人自身的磁场还没有消失干净,身体的肌肉组织就会产生反应。因为尸体的肌肉、经脉都是僵的,所以哪怕是其中一块肌肉产生了反应,都能带动整个尸身。”

  我不禁吁了口气,道:“你这么一说,到真不觉得恐怖了。可是,为什么朱砂和棺材钉,可以让尸体安静下去呢?”
  “真正让尸体安静下去的不是棺材钉,而是朱砂,朱砂本身确实有安神固魄的功效,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能稳定人体的磁场,至于桃木,它的某些成分,和朱砂相似,但效果是比不上朱砂的,所以在那次事件中,真正发挥功效的,其实是朱砂。”
  顿了顿,医生又道:“所以,如果那个黑影,真的是那个司机,也没什么好怕的。”
  “如果真的是那个司机诈尸了,他要来害我们,那我们该怎么办?”

  医生脚步顿了一下,眼睛眯了眯,道:“我刚才说过,尸体是僵硬的,它会动,是靠着肌肉互相之间的牵引,只要破坏这个结构,它也就动不了了。”
  破坏肌肉的结构?我隐约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压低声音道:“你、你是说……腰斩?”
  医生点了点头,加快了脚步,道:“我们快点走吧。”
  那司机本来就没有头了,医生这会儿却已经在想着,再把它给腰斩一次,我顿时觉得,医生,真是这个世界上心理素质最强大的职业。

  你说对方看着年纪跟我差不多,长得又白白嫩嫩的,怎么看上去却比我牛这么多呢?
  我忍不住道:“哥们儿,你多大?我二十六。”
  他道:“我二十七。”
  我道:“你在哪个医院上班?”
  他道:“北大。”

  “卧槽,牛啊!甲级啊!我工作四年多了,还在一家小公司混着,你工作多久了?”
  “一年多,我们学医一般是本硕连读,或者本硕博连读,分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所以我工作时间不长。”
  我道:“大学就上了八年,难怪你这么穷。”
  “……”医生脚步一顿,侧头默默的看了我一眼,嘴角一抿,立刻快步离我而去。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追上去道歉:“瞧我这张嘴,我错了我错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莫欺少年穷!多干两年,肯定会好的。不过……你这么穷,现在肯定没有女朋友吧?”
  说完,我就想抽自己:许开阳啊许开阳,你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臭嘴呢!

  果然,医生不仅没接受我的道歉,脸色反而更黑了,从这儿以后,一句话都不跟我说,一直回到了我们寄身的大石头下,都没搭理我。
  到了地儿,一行人点燃了柴禾,用一块洗干净的凹形石头当锅,乱炖了一锅蘑菇虾仁汤,汤里放了些医生收集来的野生香料,味道居然出奇的不错,我们五人呼啦啦的吃着,连汤底儿都没剩下,一个个喝的肚皮圆溜溜的。
  吃饱喝足,有了力气,医生便跟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把之前的事儿给说出来,毕竟我们五个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什么危险,自然是要都明白,互相都有个防备才好。
  当即,我便将毛毛遇险和林中黑影的事情告诉了众人,我说完,那中年胖子一下子就蹦起来了,结结巴巴道:“诈、诈、诈尸!青天白日的,你、你可别瞎说啊!”
  我道:“我没事儿瞎说干嘛,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啊。”中年胖子闻言,将目光移向了我撑的圆滚滚的肚子。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相比中年胖子一脸惧怕,疑神疑鬼的表情,小尤面上却是全无惧色,她听我说完,反倒是咬牙切齿,道:“这么说,就是它害了我朋友,现在还想来害我们?”

  医生微微点头:“都是人,磁场相近,它诈了尸,寻着人气扑人,是很正常的事。我们一定要防备着这东西,一但它出来伤人,就照着后背两腰的肌肉处砍。”
  商议完毕之后,我们决定沿着地势往上走,争取走到公路上去,顺势也找了一些趁手的石头,挑了些边缘锋利的当做武器,防止那个黑影儿出来害人。
  密密莽莽的原始丛林里,树木十分高大,有些高达几十米,遮天蔽日,深入其中,便将人的视线遮挡了个严严实实。
  密林间根本没有路,在这种一叶障目的环境下,要想上到公路上去,相当困难。

  一开始,我们想当然的沿着上坡的地势走,但走着走着,地势便又跟着下沉,不得已就只能绕道,本着哪里高走哪里的原则,一直行走了三个多小时,却连条公路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我们这一帮人,除了喜欢户外运动的医生外,平日里都是在城市里,要么上学、要么上班,总之运动量很小。这一番折腾下来,连续走三个多小时的山路,对我们这些人来说着实不算轻松,腿都走的抽筋了,鞋子里又热又潮。
  中年胖子率先顶不住,一屁股坐到了石头上,脱了自己的鞋袜,伸展着脚丫子,喘气儿说:“不行了不行了,这弯弯饶饶的,得绕到什么时候才能到公路上去,歇会儿歇会儿。”他这脚丫子味儿可太大了,熏得我差点儿没吐出来,立刻和小尤几人捂着鼻子远离,跟着坐到远一些的石头上。
  中年胖子脸皮颇厚,见此嘿嘿笑了两声,顺势搓起来脚丫子,一脸舒爽的表情,看的老齐直翻白眼。
  医生虽然体力不错,但之前毕竟受了伤,又生了一场病,所以这会儿也有些撑不住,靠着一棵大树坐着,脸上全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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