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路上》
第51节

作者: 山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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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婶,这是我家。”
  邹云清气结,“叫谁大婶呢?”要不是看他俊俏的小脸,话都懒得说。
  “铁厅,管不管你媳妇了。”

  铁建文微笑不语,拍拍邹云清,“让孩子休息,看孩子累的。”
  邹云清还没反应过来,“哎,你怎么认定他是咱们儿子?”
  铁建文苦笑,“儿子丑吧,你嫌弃。儿子太帅,你又不自信。”
  邹云清上下打量铁伟宁一番,身上几乎找不到五年前的痕迹。五年前那个矮瘦的小子一去再也不复返,而今的帅气大小子又让她觉得如此不真实。
  “爸,我想你了。”
  铁建文结结实实给儿子一个拥抱。再次拥抱,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豆丁。那感觉仿佛还在昨天,可是现在小豆丁已成一个结实高大的小伙子,身上更添几分成熟。更让他感慨,儿子长大了,比他壮实比他高挺。渐渐的变成与他并肩的高山大树,也将有他保护的人和家。此时此刻他心里全是安慰,这些年的守护是值得的。
  邹云清看两父子互动,不得不承认,眼前之人确实是他们儿子。她此时眼里也染上雾气,百感交集之即眼泪便要夺眶而出。儿子突然一句,本来我也想我妈的,但想想还是算了。弄得她情绪破防,铁伟宁,你是不是皮痒了。
  陵城有两处古旧的老街,都存在了两三百年了。一处是老虎街,位于陵城东南,处于春陵江边,离市政府机关大院都近。全国解放之后,很多单位本着节约简俭不浪费国家资源,都是征用以前的旧楼旧房。别看是旧楼旧房,还挺耐用。装修之后更显质朴,体现了政府廉洁的形象。所以老虎街最大意义在政府的面子上。另一处老街在陵城旧区,位于陵城东面,离西区不远。以前是读书人聚集地。但后来洋人入陵,纷纷办厂,将宿春街扩大两倍两止。宿春老街和新街冲撞,成为文明与矛盾的汇集点。老街依旧有人卖纸笔墨,新街的工厂却已搬离了市区,只剩下一些轻工业还在负隅顽抗。

  陵城最大的纺织厂成了宿春街最后的顽强,现在还有三万员工在岗。但是下岗的风潮已经吹起,很多企业都面临改革改制。这些领导忧心的事,普通员工是不知道的。
  曾明觉只是个小小科室的科员,他烦恼的是,他年龄上来了,要么下基层去,要么又下岗。他在统调科干了十几年,没熬上科长,其它科室也调不去,很是尴尬。
  当然庆幸的是通过他的努力,他将女儿弄进了纺织厂。眼下就差儿子的工作了。现如今大家的铁饭碗破灭,人人自危。很多上了年纪的中年失业,很多刚成年刚出社会的年轻人也失业。
  当然也有不少人搞生意,也确实做得风生水起。曾明觉觉得丢人现眼,他可是高中生。前几年就有几个相熟的同学邀他创业,也幸亏他拒绝了。他们无一不是惨败收场,赔了钱又弄得家庭四分五裂,甚至有两人跑到隔壁省打工去了。
  总之让他去弄点小生意做,不可能太丢份,其次也没那个本钱。
  他下班刚出厂大门,就见大门外两排一溜的摆摊,其中也不乏有纺织厂员工的家属。他骑上自行车慢慢悠悠的回老街这边的民居,临富巷。
  “老曾下班了。”在巷口撞见邻居江婶子。邻居江万福原来也是纺织厂的,在搬远科,后来被查到伙同外人私扣了不少成品。其实搬运科是个肥差,和仓库狼狈为奸那是常有的事。江万福也光棍,没供出仓库的人。被开除后,他抖起来了。利用他的人缘,将仓库那些残次品卖了,狠赚了一笔。
  “老曾,你家来客了。”江婶子乐呵呵说,好像是她家的喜事般。

  曾明觉见大门敞开着,里边传来欢声笑语。房屋以天井居中,左右有四五间房。曾家三代人住这。他父母均在,他大哥一家三口,二弟一家五口,他自家四口,非常庞大的一家子。每家一间大房,大房隔出两间。因为大房间面积大,隔出来也有个十几来方。这一片宿春街几乎都这样,所以都尽量隔出几间小房子。多数让给小辈住,都大了有私密了,不好跟大人混住。
  “爸,你回来了。”女儿曾抒蕾一见父亲回来,高兴的跑过来,“我带男朋友回来了。”一脸的娇羞。
  曾明觉嗯了声,他看见了,一个斯斯文文的男生,戴副眼镜,个头有一米七几,略瘦。精气神还好。一身西装衬得人模狗样。
  “叔叔,您好,我叫雷若鸿。”雷若鸿站起来向曾明觉问好。
  曾老太招呼,“明觉,快洗手吃饭,就差你了。”言语上的欢快是藏也藏不住的。

  他媳妇严丽华则装好饭菜等他。看这架势女儿的婚事要成了。他不免又瞧了两眼雷若鸿,温文尔雅,礼貌有加。据女儿说他家有几间卤菜店,可挣钱了。他虽然瞧不起摆摊做生意的,但和钱没仇呀。女儿的工作也岌岌可危,现在嫁出去也好,起码是个好归宿。
  一大家子的晚饭结束后,曾明觉便和雷若鸿做些简单的问答。看他答得爽利,也觉得此人还行,反正都是在陵城,了解的时间长了去。
  曾抒蕾带雷若鸿走后,严丽华高兴的说,“今天人若鸿可孝敬了不少好东西,全在西屋。”
  曾明觉觉得她眼皮浅,几样好东西就被收买了。但当看到西屋那一水礼品,心里狂跳不止,全是上好的东西。蜂王浆、麦乳精、干笋、腊鸡、腊肉、腊肠、干菇,过年用的烟酒糖果也不少,补品什么的,也全是高档货。看样子雷家的店铺很能挣钱呀!

  “你觉男方如何?”曾明觉问媳妇。
  “那是顶好的。要貌有貌,要钱有钱。咱省城也难找这么好的对象了。主要是对咱抒蕾好。看他千依百顺的,就差不了。”严丽华兴奋的说着她的好女婿。她兜里还揣着让女儿转交的金镯子呢,重量不轻,她恨不得马上戴上显摆一下。但男人没点头,她就不敢造次。
  “结婚和没结婚,区别可大了。”有些人没结婚时是一个样,结了婚又是另一个样。反正他还是要考虑的。
  “下午我见着那死丫头了。”严丽华又想到不好的事。她说的是和女儿重名的贱丫头。

  “你去见她干嘛?”曾明觉不解。
  “我又不是故意去见她,今天不是去西区交材料嘛,路上遇见的,见了长辈也不打个招呼。咱爸妈还说,过年让死丫头回来过节。”她觉得秽气。
  曾明觉说,“她爱回不回,不强求。”
  严丽华可不这么认为,有这个死丫头在,随时提醒她是第三者。可事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当初曾明觉和她先认识,都已经确定男女关系了。是她言谨插足他们的关系,是她抢走了她的男人。但没人相信。弄得好像是她做了恶人。

  曾明觉原先也确实玉树临风,长得人高马大的,当时迷倒了一众女生。他当时一高中生,在宿春街也是响当当的帅小伙。只是他最后去下乡了。原本有机会进纺织厂的,被人截胡了,无奈被街道催得急,便去当了知青。
  严丽华是追着去的,但阴差阳错和曾明觉错开了。在乡下待了些年,她几乎将她自己那份工分花在曾明觉身上。可事实是他曾明觉从不缺女人。他一面和她好的如胶似漆,又一方面和言谨勾三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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