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色微凉【黑执事同人文】》
第15节

作者: 半世_残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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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洁白的云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只要一点点风,便可以轻而易举的让它支离破碎,再也不能还原。
  因为脆弱,所以才让人心凉。

  女人收回视线,盯着自己的指甲,上面是厚厚的红色油彩。女人浅勾着唇,这不外乎也是一种伪装。
  日期:2012-07-16 18:12
  她一直戴着面具,一层一层厚厚的面具,让她险些喘不过气。只是她不可以卸下,因为她是黛拉。
  是她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所以,她不能后悔。
  女人明白,若是后悔,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微微扯起唇角,打起笑容,她不是不快乐的。
  其实女人是想过曾经的。曾经其实是一个美好的代名词,将单纯,天真,友谊,甚至是爱全部揉合在一起,撒上香辛料,制成绝美的甜点。
  女人摇摇头,她似乎忘记了爱是什么。为什么爱。

  她从很多年前开始,就一直一个人在黑夜中打转。面前的路是一条不归的迷途,但她必须走下去。
  前方是成丛成簇的荆棘,后方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万丈深渊,她在奔跑,不停地奔跑。
  爱,只适合于用在很多年前。
  那个时候,是碧绿的空际。天气永远是明媚的,万里无云的天空上有白鹭划过。她在草地上奔跑。手牵着一条长长的风筝,任它自由飞在天空上。
  父母总是温柔的,如平凡的父母。

  女人笑笑,那个时候自己大概是懂得爱的。
  后来,她终于认识了黑暗。明白了,在阳光下,是有阴影的。
  而她,注定是那片阴霾的存在。
  扯回思绪,飞机已经快要降落了。
  巴黎一直是个很浪漫的城市,巴黎铁塔最是著名。埃菲尔铁塔是一座于1889年建成位于法国巴黎战神广场上的镂空结构铁塔,高300米,天线高24米,总高324米。埃菲尔铁塔得名于设计它的桥梁工程师居斯塔夫·埃菲尔。铁塔设计新颖独特,是世界建筑史上的技术杰作,因而成为法国和巴黎的一个重要景点和突出标志。

  虽是这样,女人却也是不喜欢的。巴黎对于她来说,是一段噩梦。
  若不是因为夏尔已经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而塞巴斯是一定要跟着夏尔离开的。不然她也不会来这里。
  因为她和塞巴斯这个老狐狸还是可以互相利用的。
  ——毕竟是这么多年的搭档。
  飞机正在下降,少年微微蹙起眉,这种气压的急速变化让他很不舒服。抬手揉揉耳朵,倒也不愿意多说什么。
  少年勾勾唇,这点痛不算什么。

  人上下来,要么痛,要么死。这个道理早在很久以前少年就明白了。
  ——因为他不是来享福的。
  男人挑眉,只是示意他喝水,却也不说什么。
  夏尔抿抿唇,接过男人手上的纸杯。
  塞巴斯的指尖冰凉,是一如既往的没有温度。

  少年却感觉不出,因为他也一样。
  温暖早已不属于他的世界了,即便是被六月的阳光照耀着,却总也温暖不起来。
  毕竟,从那一刻起,他的世界早已是严冬。
  每时每刻都处在无法逃脱的,冬天的肃杀。
  日期:2012-07-18 18:21

  【第十六章】
  --我睁开眼,点点金色落在那里,那是六月午后的阳光……
  巴黎的天气很晴朗,不同于伦敦常年的不见天日。天空泛起碧色的光辉,远远看上去,有七彩的光环悬在半空。
  万里无云,阳光可以照射到地面上,映出一片七彩。
  风拂过,引得树叶沙沙作响。金色的阳光落在上面,绚烂至极。
  少年着了一件宽大的素白色衬衫,下身配一件黑色中裤。只是衬衫太过于宽大,并不合身。腰上用一根细细的皮带松松垮垮地系着,衬衫的领子那里解开两个扣子,一片妖娆。
  男人其实在很早之前就在劝夏尔,不要总是穿着这种简单的衣服。至少也不要万年不变。少年只是耸肩,并不放在心上。

  他并不需要用服饰来装点自己什么,少年并不喜欢繁琐。早在很早以前就不喜欢,所以才不喜欢社交,不喜欢去用虚伪的面具去应付那些人。
  因为他不屑。不屑于这样做。
  不屑尘世。
  只是不屑,但并不是不会。
  少年勾勾唇角,现在,他的面具倒是越来越厚了。
  黛拉一直磨蹭在后面,似乎并不愿意快些走出机场。外面的天气万里无云,对于她来说,也不过是一场噩梦。
  男人回头,酒红色的眸子映着金色的阳光,一片绚烂:“黛拉,你必须快些。”

  女人撇撇嘴:“慢一些就能少见那些人一点。走那么快干什么。”
  男人不以为然:“是你决定来巴黎的。”
  女人并不情愿,目光落在大红色的指甲上:“再不是因为没地方去,你以为我会愿意回到这个鬼地方。”
  “你完全可以回去。”男人不再多说什么,转身,目光落在少年的背影上,“只要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你。”
  女人咬咬唇,不再说什么,只是继续在后面磨蹭。

  比起晴朗的巴黎,女人似乎更喜欢雾蒙蒙的伦敦。伦敦的糜烂,是最适合她这种人的。将自己的心全部隐藏在一片黑暗中。然后,走出去,作为一个没有心的人。
  这是她保全自身的一贯方法。
  女人微闭上眼,金色的阳光落在脸上,有些刺眼。
  这午后的金色的阳光,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肃杀。
  ——无法估量。
  女人摇摇头,噩梦般的童年,她这辈子是怕是无论如何也忘不掉了。
  少年走在最前面,无视了后面的一切情况。

  他并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只是这样走着,凭着直觉,一路走下去。
  他从来都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在路上。前方是弯弯曲曲的路,如一条盘旋的蛇,他只能自己辨认方向。
  很早很早以前,似乎有个人告诉他,会陪他一起走。
  那个时候,他还会爱,还会相信。
  少年浅勾着唇,只是,那早已是曾经。

  “塞巴斯。”顿了顿,少年终于还是决定问问这个男人,到底要去哪里。
  ——尽管少年实在懒得理他。
  男人挑眉:“什么?”
  少年耸耸肩:“这是去哪里。”
  男人勾勾唇角:“我以为你知道。”
  少年挑眉,语气甚是不满:“我怎么可能知道。”

  男人垂眼:“去Michaelis庄园。”
  少年勾勾唇角,在心里反复玩味刚才那句话:“你的家乡?”
  顿了顿,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个草坪上。上面的草是新修剪过的,很整齐。男人抿抿唇,语气不冷不热:“算是吧。”
  只是算是。像他这种人,大概是没有家乡可言的。
  他的家乡一直在伦敦,在“半夏”。
  至于巴黎……不过是一个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并没有什么亲切感。

  日期:2012-07-18 18:21
  巴黎的这条街道很繁华。道路两旁都是欧式古典风格的路灯,上面染着棕色的油彩。因为是白天,街灯并没有打开,只是立在那里,作为一种装饰。
  街灯后面是一排商铺,一家挨着一家。牌子上刻着各式各样的名字,旁边用细小的霓虹灯作为装点。
  这条街道的商铺大多用的是玻璃门,少有木门的存在。一排玻璃,映着金色的阳光,虽绚烂,终究还是刺眼。
  少年突然就想起了那个有了些年代的木门,和刻在木门上的逆十字架。

  或许是因为有了很多商铺的原因,这里的街道并不宽,脚下是用青石板铺成的路。走在上面,少年的高跟靴发出清脆的声音,甚是悦耳。
  再往前走一些,便是繁华的市中心,人比起机场那边多了很多。人们都在忙忙碌碌,没有人会在意这里还有一个孩子在骄阳下走在街上。
  他不是谁的谁,没有谁有义务去关心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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