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后青春时代》
第1节

作者: 躺草地上揪草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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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1)
  我从草地上爬起来,往事种种,以排山倒海之势在我眼前铺展开来。我以为那些我不忍心想起的人和事,总有一天会在时间的深渊里化为微尘,然而过去那么久了,那些人、那些事依然在我的记忆深处静躺着。我忘不掉。
  1
  “求求你,千万别跟我提什么研究生,我上半辈子就是让研究生给坑了。”老万啃着手里的豆馅儿粽子冲我嚷嚷着。
  我很诚恳地向他作了个揖:“对不起,哥们儿已经决定考研了。”

  老万半张着嘴,煮熟的黏米还沾在嘴边,模样像个没进化完的老猿猴儿。他抬头瞅了我一眼,点了点头,竖起大拇指:“你小子,牛!”
  我不知老万为什么那么讨厌研究生,问他,他只说研究生没一个好东西。再问深了,他就干脆给你个后脑勺,俩耳朵里塞上棉花球,管他谁是风儿谁是沙。
  其实,我就愿意考什么研究生吗?要不是杉菜跟南方鬼子跑了,我哪会发这份儿神经。最近的生活真的很狼狈,新找的工作砸了,喜欢的妞跟人家跑了,坐在马路边掉了绿漆的长椅上抽烟,总有民工过来搭着我的肩膀问一句:“兄弟,刚进城的吧?”
  这就是我的近况,一塌糊涂的近况。
  2
  毕业典礼那天,老万说要陪我去看张学友的演唱会。我说不用。老万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眼一耷,脸一沉:“复习,考研。”老万把嘴撇得老高:“傻帽!”

  我说:“你骂吧骂吧,杉菜都跟人家跑了,我上哪儿偷心思去看演唱会。”
  老万凑过来饶有兴致地向我打听:“你说那妞哪儿好,干干瘪瘪的没有一点内容,南方鬼子从小看多了瘦小女子,有那个情结。可你一个硬朗的北方汉子,看上那丫头哪儿啦?”
  我摆摆手说:“烦不烦?”
  他用手扒拉我的头:“自己给自己头顶刷块绿漆还不让人说了。”
  我攥着拳头推门出去,要不是再三思量打不过他,我早一拳头抡上去了。老万从后面追上来,扔过来一件棉大衣:“喂,小子,晚上天凉,接着。”

  我接过大衣就手罩在自己头上,就跟自己头上真顶着一块绿漆一样。老万说话总能不偏不倚地戳上人家的肺管子,损人不仅不带脏字,还损得你心服口服,让你恨不得对他磕头作揖。
  话说我跟老万认识的那天,学校门口的那家小酒吧里在打群架,一帮酒鬼喝多了在酒吧里吆五喝六。我见一个染着绿毛的小子拿着酒瓶子要往老万后脑勺上砸,当时老万在跟几个俄罗斯姑娘玩划拳。我当时脑袋一热,拿起一个空瓶子,闭着眼冲着“绿毛”就去了。等到睁开眼,发现碎碴儿竟在老万脸上矗立着,血滴滴答答地往X L。
  “呦,臭小子,你他妈不能砸轻点?”老万叫了一嗓子。“绿毛”见这情景早已吓得拔腿就跑,估计小时候没少练过百米短跑。我送老万去医院,缝了几针。老万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这地段儿还真没人能动我一根汗毛,今儿竟让你给开了,好样的。以后有事言语一声,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那话怎么说来着?不打不成交。我和老万就是。
  后来,听老万酒吧里的伙计说,老万是跆拳道黑带,一般的人想触触他的指头都难。想想都后怕,如果当初他回手给我一撇子,够我和护士小姐打一年半载交道的了。

  3
  如老万所说,我头顶的那块绿漆是我自己刷上去的。换句话说,南方鬼子是我介绍给杉菜的
  2011-03-25 17:26:57
  刚进大学时我在文学系也算是个校草。大一时在校刊上发表了一篇杂文,大意是抨击现行教育制度的。那时候,刚从高中“逃”出来,繁重的课业把自己压成了一根豆芽菜,满腹牢骚,跟着一股子不明所以的叛逆风一股脑儿地发泄。没想到,正是这篇小小的杂文唤起了一群“豆芽菜”的辛酸往事。各系小纸条纷至沓来,我也因此牛逼一时。

  那时候追我的小女生,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加强排了。可谁都知道,我喜欢杉菜。那个喜欢穿白色连衣裙瘦瘦小小的女生,一笑两个深深的酒窝,单纯得让人心疼。
  我爱杉菜,杉菜爱我。我以为我们的小爱情会一直天蓝蓝海蓝蓝下去。可是,南方鬼子出现了。大三那年,杉菜参加了系里的一个小诗社,缠着要我帮她写诗。我腻歪诗社里那几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小子,发扬诗风是假,泡妞到手是真。可杉菜满腔热情,我也不好意思泼她冷水,由她去吧。我一直认为,像南方鬼子那种遇事一惊一乍,见只蚂蚁都尖叫的比死了娘舅还彷徨的南方小男人,杉菜是不会喜欢的。事实证明我错了。会舞文弄墨的男生是招女孩喜欢的,而会舞文弄墨又时常对女孩大献殷勤的家伙更是让女孩招架不住。起初,杉菜还拿南方鬼子写给她的情诗给我读,狗屁不通,比我写的差远了。渐渐地,她就自己藏起来读了,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出事了。

  妈的,我恨死南方鬼子了。
  知道杉菜和南方鬼子“有染”时,我宿舍的几个弟兄一人抄着一把笤帚非要废了那小子。南方鬼子嘴上喊着“我不怕,我甘愿为爱情抛头颅洒热血”,两条小细腿儿却止不住地打着颤。我说:“好,你牛逼。爷今儿就成全你。”杉菜见势哭着拉住我说:“行了吧,林峰,闹也闹了,吓也吓了,你要真为我好就放了他,是我不好,是我对不住你,有事冲我来,你打我,我认。真的林峰,我保证连眼都不眨一下。”她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往下砸。我从小就见不得女人的眼泪,尤其是我爱的女人的眼泪。见她哭,我的心都碎了。“行啊你,杉菜,你瞧你多牛啊。”我咬牙切齿地对南方鬼子说,“你以后要敢欺负她,看我不废了你!”

  我就是这样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出去的。那晚,宿舍的哥们儿陪我喝了一夜酒。有人说:“林峰,其实你这么做挺爷们儿的。真的,爱她就要让她幸福。”
  我喝多了蹲在地上一阵呕吐,苦胆差点窜了出来。我说:“我要真是个爷们儿就他妈不应该让我爱的妞掉眼泪!”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杉菜托人送来的分手信。信里描述了我这几年来对她付出的点点滴滴。诸如,多少个灼热夏日我屁颠屁颠地撑着伞送她去图书馆,多少个寒风凛冽的冬日我一手提着她的书包,一手揽着她的小蛮腰把她送到她们英语系教室,自己再顶着大风折回去上课。爱情来袭,风雨无阻。看着信上熟悉的字体,我都被自己感动了。我想我唯一没为她做过的事就是从来没为她写过情书,尽管我的文笔在文学系是出奇的好。我把所有令人感动的语句都用行动化成了生活中最平凡的片段。可是我忽略了,女人是种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你为她磨断了腿儿,都顶不上人家为她动一动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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