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的那些牛人》
第6节

作者: 先生会算命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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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吧,安德森,世界如此多娇,而它就在你面前!
  日期:2014-07-08 16:53:08
  在这里他们只关注每场橄榄球赛的比分,只关注他们所喜爱的球员,也只谈论与橄榄球相关的事情。在这个伪球迷泛滥的年代,能达到这种程度的球迷已经相当稀少了,只有这样的球迷,我们才称之为铁杆球迷。
  但难得可贵的是,小镇上的居民基本山都能光荣且毫不费力地获得这一伟大称号。
  在拥有伟大球迷的土壤中,才能诞生伟大的球员。而伟大的球员一定要从娃娃抓起。本着这个理念,当小安德森在镇上晃晃悠悠地混到第十个年头时,他的父亲安德森打算让儿子去学习一下橄榄球。
  这并不是小安德森天赋奇高,或者是对橄榄球热爱异常,只是镇上的孩子,到了这个年纪,基本上都被家长送去学习橄榄球了。
  橄榄球这项运动,不仅可以强身健体、放松身心和陶冶情操,而且还有着诸多的好处。

  少年时期,身体好技术佳意识强的小朋友,那绝对是孩子王的不二人选,很早就能培养领袖风范;到了青年时期,橄榄球玩得出色的人将会获得更多名校青睐的机会,当然还有更多异性的钦慕;即便是人到中年,也还可以拥有更多的升迁机会。
  这是一项团体体育运动,不仅可以提高团队协作能力,还能培养领导力,树立团体荣辱观,发扬顽强拼搏精神……
  同时有证据显示,华尔街的公司更倾向于雇佣橄榄球玩得好的员工。
  总之,这是一项百利而无一害的运动。

  只是小安德森对此根本毫无兴趣。
  当所有的小伙伴都在绿茵场上你拼我抢之时,小安德森独自一人,安安静静地背上书包,步行一个小时,来到镇中心的图书馆。在这里,他通常一坐便是一整天,孜孜不倦地阅读,俨然一个极其用功的学生。
  这个世界上,他仿佛只对一样东西感兴趣,那就是书籍。
  像这样怪异的行为,终于还是引起了老安德森的注意。
  老安德森夫妇由于平时工作忙,对儿子基本上采取了放养的方式。所谓的放养,形式上等同于放羊,内容上等于放任自流。如果我们要说明一个人“自由散漫、毫无管教”,通常用放养来形容也就差不多了。这种培养方式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小安德森年纪小小的就展示出了非常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行动能力,同时也严重偏离了老安德森夫妇为小安德森设计好的成长路线。

  按照大多数孩子的成长路线,小安德森应该无限地融入到小伙伴们中去,一起学习知识,一起练习橄榄球,一起组队参加橄榄球比赛,如果运气不错,说不定还能混个名次。这样的话,到了读大学的年纪,去申请家旁边的那个伊利若斯大学香槟分校会更有把握些。
  读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最终迈向人生成功之路……这显然是一条被规划好的人生之路。
  但是现在的小安德森所走的路,明显不在正轨上。
  日期:2014-07-08 22:17:40
  下午那章贴错了,现在更正如下:
  骇客?
  接下来我们将看到一部经典的美国梦青春励志大片。
  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绝无虚构。导演耶和华(另外一个名字叫上帝),主演马克?安德森、吉姆?克拉克、比尔?盖茨等,其他角色详见片中的介绍。配音:英语。字幕:中文。
  1971年是历史上极为稀松平常的一年。
  当然在这个时候,喜欢闹腾的苏联,会时不时扔几枚导弹威胁一下美国;而迷恋于玩转太空的美国,百无聊赖之际也会偶尔敲打敲打中国;国缘颇佳的中国则一直不遗余力地鼓动非洲那些难兄难弟,随时准备给美国制造点麻烦。
  除去这些不和谐因素之外,世界还算太平。
  这一年的夏天,我们片中的主人公小安德森出生在美国中北部地区威斯康星州一个名叫新里斯本的小镇。
  我用放大镜在百度地图上卯足了劲寻觅了半天,也没找到这个传说中的小镇。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换上了Google地图,终于在一个不甚起眼的角落看到了它。
  威斯康星州位处美国边缘,而新里斯本又位处威斯康星州边缘。从地图上看,这个地方极其偏僻,而它的实际情况是,这里不仅地处偏远、经济落后,而且山路崎岖、交通不便,用“鸟不拉屎”来形容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可想而知它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有多么困难。
  至于困难到什么程度呢?我举个例子吧。
  比如水门事件丑闻,总统与实习生暧昧之类的重磅新闻,没个十天半个月,绝对传不到镇上。然而更诡异的是,即便这类消息传到了居民的耳朵里,他们对此也大多无动于衷,就仿佛那是发生其他星球的事情。
  这绝对是一种很反常识、反人类、反规律的现象!

  按照社会学一般规律,越是这种地处偏远且消息闭塞的小地方,芝麻大点事能够议论纷纷,苹果般大的事能够被弄得鸡犬不宁,西瓜般大的事更是能够被闹得满城风雨,更何况这类关系到国家名誉、党派声望的大事……
  这究竟是一种与社会严重脱节的病态呢,还是这里的居民生来就缺少娱乐态度和八卦精神?
  其实都不是。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样东西,至始至终地吸引着居民们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暇估计其他。
  这里我适当岔一下,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中国的孔夫子生平其实很喜欢吃猪肉。“孔粉”们先别激动,我这里绝对不是瞎说,有《论语》为证。

  子曾经曰过,“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翻译过来就是:肉切得不好,不吃;烧肉不放调料,不吃;从街上买来的酒肉,不吃。这里虽然说的是“不吃”的例子,但是我们也可以反推出来,孔夫子肯定是很爱吃猪肉的,要不能有这么讲究?
  但是自从他在齐国听人演奏了一首《韶》之后,就如同中了邪一般,猪肉也不吃了,一直对那小曲念念不忘。按照他的说法:余音绕梁,以至三月不知肉味。
  这显然是作为圣人的孔子为数不多的一次玩物丧志经历。
  猪肉诚可贵,音乐价更高!
  圣人亦是如此,更何况是普通人。所以说在小镇上,有那么一两件玩意,可以让居民们忘却生命的无奈和轮回的痛苦,在茫茫苦海中体验人生的乐趣,是很正常的。
  只从有了那样玩意,从此他们的眼睛里没有了衣食住行的烦忧,没有了勾心斗角的疲惫,这些都成了浮云。至于八卦新闻、小道消息,那显然更加是浮云之上的浮云。

  这里我也不绕关子了,直接告诉大家了罢。在他们心中,那个赋予生命全部意义的东西就是橄榄球,也是我们常说的美式足球。
  虽然我一直不懂这种集推拉、冲撞、斗殴于一体的野蛮活动有什么乐趣可言,但是在新里斯本镇中,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却对这玩意十分迷恋,他们甚至会为之欢呼呐喊、为之手舞足蹈、为之高声歌唱,那几近一种宗教般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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