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创业的真实故事》
第43节

作者: luck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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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000元!里面一定有水份,我当面直截了当地老胡说:“你这个费用太虚高了,我先回去仔细核对一遍,再约你详谈付款的事。”“那你几时付钱呢?他们天天都找我要工钱。”

  “你不用催我,我需要复查,你请的工人,向你讨钱,你可先垫付给他们,我只对你负责。他们要多少钱,我管不了,也不清楚。”
  我抽空用卷尺,重新丈量了室内室外的面积,每一笔都记录下来,和他的表上数字对比,这一比,就有戏了,明明是80平米的面积,他写出100平米;这种笔误或称为误差,层出不穷,看了都让人噴饭好笑。
  还有,如装洗手间的洁具,本来是一道工序的,他细分为埋管,接水管,敷水泥固定,埋排污管等分步骤都算钱。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去餐馆吃饭,服务员结帐时,不是说每道菜多少钱,而是说:洗菜多少钱?切割多少钱?炒菜多少菜?端菜多少钱?这种算法,我以前闻所未闻,叹为观止。这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的。一方面,将一个活儿细分之后,每道工序的计价,我根本不懂,也违背他当初的报价单,另一方面,会有交叉重叠的事,会重复收费。比如,装水电时,已计算过排水管,装下水道的费用,装洁具时,再收装水管的费用,就明摆讹钱。

  另外,将我们在电话约定的单价提高,当时在贴外墙马赛克时,约定为一平米35元工钱,他在列表时,写42元,并且质量太差,经过返工后,外墙的表面还是坑坑洼洼,影响视察观瞻。更有甚者,砌门槛时,当时谈好的一个150元,泥水师傅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将门槛砌得太低,我要求对方返工,加高,老胡算双倍的工钱,真是岂有此理。
  这张与事实出入太大的结算单,我不可能照单全收。我请老胡到湖南的蒸菜馆吃饭,他叫上帮工的泥水师傅,是他的同村。我将一份详细的测量数据,计价表格递给老胡:“这是我计算的金额,和你算的差距太大,你先看看。”老胡眯着眼瞅瞅,高度紧张地问:“你算的总共多少钱?”“15000元。”“不可能,不可能这么少!”他两眼圆瞪突起地说。“事实上,我算的就是这么多,按你的方法去算,不合理,还有很多的错误。”我平静地告诉他。“这那里能行?你这不是让我亏本?我要吃饭赚钱呀,不行,绝对不行!”他青筋直暴,压抑着怒火。

  我对他同来的泥水师傅说:“可以给他看看,你和我的结算单,是你的算多了,还是我的算少了,他可评个理。”老胡也满怀信心地递过去,等待这位同村人的后援。
  泥水师傅当然是站在老胡那边的,但他对比了两张单后,似笑非笑地说:“你们两位老板之间的事,我不好插嘴。”

  “既然大家有分歧,那我们暂时放在一边,回去双方都冷静地考虑一下,现在先喝酒吃饭。”
  我见一时半晌也无法说通,就叫来服务员点菜。
  “吃个屁,还不都是吃我的钱?”老胡气急败坏地说。“你这样说就不对啦,我付钱,请你吃饭,怎么算吃你的钱?”我对他的话一时糊涂了。“你少给我装修费,不相当于吃我的钱?”老胡这样思维逻辑,算是别具一格。
  我当场就回敬:“你说错了,装修费是多少,就是多少,双方都认可了,我不会少你一分钱。我请你们吃饭,这个钱,与装修费无关。我以后不请你装修,还是照样能请你吃饭,这是两回事。”
  听到我这么讲,老胡再也坐不住了,拉着同伴,抛下一句狠话:“你看着办,我也不是好欺负的。”气冲冲地走了。

  三道菜,两只啤酒已经上桌了,我一个人孤独吃着,喝着,吐着袅袅的烟圈.难道我做错了吗?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欺骗装修费的事,我该忍气吞声?他会不会为了钱,采取极端的阴暗手段?一场不可加避的暴风骤雨,正向我袭来。
  日期:2008-08-24 14:55:25
  我这人比较倔,有些事就爱较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凭什么要诈我这么多钱?老胡给我打几次电话,我们与约在一起谈过几次,他丝毫不肯让步,铁了心向我要那么多的钱,我就劝说他:“现在,你和我谈不拢,要不,你请个第三者过来和我谈?或者我们到相关的机关支裁判?”他还是咬牙切齿地说:“不行,就是那个数,你不给就不行!”他每天一清早就守在门外,我走到哪,他就粘到哪,和我的贴身保镖一样,我担心他会一时想不开,就说:“你这样做没用的,神经兮兮的,狮子大开口,说多少就要我给多少,这没道理。”他也不吭声,嘟着嘴,穿着件脏衣服随着我。

  “要不这样吧,我们下周一上广州的仲裁机构,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你说行吗?”此时,我渴望一个中间的机关来作裁判员,无论钱多少,成天有只个苍蝇在耳边嗡嗡地飞来飞去,特别烦人,我也担心他会做出什么跳楼秀,爬吊机的高难度动作。

  我对他说:“仲裁的费用我先垫,相关的表格我填好,你到时来一下。广州的仲裁机构,我也不知在哪,我这几天就去打听,到时通知你详细的地址。”这样才将老胡打发走。
  我上网查询一下,在沿江中路那一截,提前就去将位置落实,这是我做起生意来,第一次上这种场所,想想也滑稽,居然为了装修费的争议。
  老胡和他的老乡走过来,我们一同上楼。老胡有点怯生生地东张西望,唯恐我事先在某个角落有埋伏,我笑着对他说:“不用怕,这是正规场地,我不会耍什么小动作的。”
  我咨询一下办事员要办的手续,原来搞仲裁,合同上要明细地约定是在广州的仲裁委员会,而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没有指明,只是习惯性地写上:如双方协商不了,请当地的仲裁机关和法院裁决。
  我掏出纸笔,重新将原来的合同照葫芦画瓢抄写一遍,在最后一条,增加几个字:“…………在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再请老胡签字。我将自已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都准备齐全,和老胡一同坐在办事员的面前。
  办事员翻看一下资料,说:“仲裁费用是按标的金额的百分比来收费的,你们这单面仲裁费3千多元。”
  一听说要三千多元,老胡的同伴就小声地开腔了:“太贵了,老胡,如果你输了,就要承担这笔费用。”
  没办法,老胡不愿采取这种方法,我们只有不欢而散。分手时,我对老胡说:“我先将地方找到,下周有空,我们上海珠区法院吧,那边要便宜些。”

  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忍俊不禁,我作为欠债人,主动地请债主去法院将双方的债务厘清。我做原告,被告都可以,为对方垫打官司,还主动地准备好双方的资料。这样的事例,可谓天方夜谈。当我对在广州做律师的朋友说起此事时,他说:“这一点钱,你多和他协商解决呀。”我无可奈何地说:“实在没办法,解决不了呀。”
  在约定的3点钟,老胡没来,快到法院下班的时间,他才骑着那辆标志性的破单车,满头汗水赶过来。我在旁边的小店招呼他坐下,说:“你来晚了,人家要下班了。”他望望法院的半掩的大门,气呼呼地说:“我要到工地为别人干活,走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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