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玩了四年游戏,毕业后被别人骂做傻X,说一说我的故事》
第43节

作者: 牧童爱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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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1-06 18:31
  秃子一定程度上坚定了我离校的决心,但他并不是根本原因。我为什么一意孤行要辍学打工,这个问题好多人都问过我。当老师问我时,我大肆宣扬读书无用论。当父母长辈问我时,我说想挣钱补贴家用。当同龄人问起,我便用鄙夷的眼神打量他,“难道你不想解脱?”后来,我在北方多吃了几年米饭,开始有学妹问我为什么要辍学打工,我满脸凝重,语重心长地教导她们青年要有历史责任感、使命感,顺便抒发下自己渴望融入社会报效祖国的满腔热血。当然,也有不识相的学弟问我,我懒得搭理他们。在心里骂道:要你管。

  日期:2014-01-06 18:32
  辍学打工,这个诡异而充满想象力的想法是在我和于秃子促膝长谈后诞生的。不是一个莽撞的人,纵然这是个有建设性的创意,我还是要用科学的方法预测。反复思量,我决定借鉴古代阴阳家的拿手把戏:掷硬币。掷了十次硬币,九次正面朝上。从卦象上看,正面多,前途一片光明。我想当然地这样认为。后来,我才认识到有个成语叫做:九死一生。
  日期:2014-01-06 18:32
  虽然选择了远方,风雨兼程之前还是要和同学告个别的。向来对感情敏感度不够。小学毕业,我只记得三年级有过一个小豁牙的女同桌,怪可爱的。初中,基本没什么印象了。只是长大后,我才发现真心朋友非常难交,又回头去找那些共度纯真年代的同学,可是,他们已经不纯洁了。
  日期:2014-01-06 18:33

  第一个,我告别了我的初恋。之前,酝酿了好久,我想要说得深情款款营造离别的苦涩,又怕太过伤感惹她落泪。两手准备,我藏了两包纸巾,打算在她哭得稀里哗啦时贴心地递上去。
  谁料想,纸巾没用上。听说我要离开,她说,她知道我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劝阻我没有任何用处,她支持我。然后,她深表惋惜,并表达了要与我永远保持联系的意愿。
  日期:2014-01-06 18:33
  回去的路上,我感慨万千。多么好的女孩,面对离别表现得这般从容淡定。但谁能理解她坚强的外表下那颗柔弱的心。多么好的女孩,如果可以,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越想越激动,又有些伤感了,我哭得稀里哗啦,把两包纸巾擦完了。

  日期:2014-01-06 18:34
  后来,我听说,在我离开不久,她便和她的前男友复合了。每每想到这,我都忍不住,“这娘们真是条汉子。”之后的日子里,我们见过一次。
  相见的地方有点恶心,虽不是厕所门口,也差不多。那天,我一个人呆坐在糟老头快餐店啃鸡腿庆祝小说卖掉了。相认的过程,没什么曲折的。他妈的,她除了  胸部发育了,裙子短了些根本没有太大变化。头发是崇洋媚外的黄色,脸上妆倒不是太浓。衣服挺简单的,只是有点太简单,刺得我不敢直视。相形见绌,相比之下我略显寒酸,那天我还拖着拖鞋。还好,她对我也不感兴趣,简单聊了几句。我实在无话可说,又不能走,我俩的鸡腿都刚开始啃。又怕被问近况,我便转移话题道:“其他同学都还好吧?”我个人认为这个话题很有研究价值,足够我们俩谈论半个小时了。比如,谁结婚了?谁生娃了?谁发财了?谁挂了?

  日期:2014-01-06 18:35
  谈了不到五分钟她就没了胃口,皱皱眉头,“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有点急事,我先走了哈。”说完就走了。
  吃光她没开封的薯条,揉着略涨的肚子我感叹,岁月果真是把杀猪刀。这个我深爱过一段时间的女人变了,以前撒谎多有水平,现在的借口太经不起推敲了。或许,她不屑于对我撒谎了。反正从此我们就再没撞见过了。
  日期:2014-01-06 18:36
  操场上,我们班的足球健将们蹂躏着黄得发干的草。脚下的足球残破不堪,掉了几块皮,另外几块勉强地粘着,就像将好的伤疤粘连着皮肉,看着都疼。
  在旁边的老大娘那里买了十多瓶水,我坐在草地等着他们结束。我们曾经和别的班踢过几场非常正规的比赛,对手赢得挺轻松。但对于足球的热情我们还是有的。大家喜欢足球,各有渊源。大头喜欢足球,因为他自信能跑;石头喜欢足球,因为他自信灵活;大志喜欢足球,因为我们都撞不过他;我也喜欢足球,因为篮球场太小,容易被球砸被人撞。我又瞧不上乒乓球,它显示不出我的体魄。
  日期:2014-01-06 18:36
  大头真的能跑,他个人最享受的就是边线带球。学校只有一个裸露黄土的足球场,一到傍晚就人满为患,我们踢的大多都是小场。这时候大头就开始展示他边线带球的天赋,一个人在外围表演。我们便开始讨论最近的天气如何,金融危机如何解决。终于大头决定进攻了,开始向禁区突破,一个大脚飞射,球飞了。能跑,目送他千里之外捡球去了。大头的进攻能让对方防守队员好好放松下。
  大头能跑毋庸置疑。每次他往东去捡球,整个人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我们都期待着他能从西边出来。因为地球是圆的。
  日期:2014-01-06 18:37

  大志,护球如命。人若犯他,他必犯人。人不犯他,他必犯人。带球强硬,抢球凶狠,颇有国足风采。犹记得一次,大志一个大力抽射,守门员惊得手忙脚乱。众人再定眼一看,球依然稳稳呆在大志脚下。众人不由暗叹,漂亮的假动作。大志顾不上众人艳慕的表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捂着脚眉头紧蹙。从此,大志大力抽射没踢到球,而踢到草皮休假一周的英勇事迹在我校足球界传为佳话。体育老师更是津津乐道。

  日期:2014-01-06 18:37
  还有一个神人叫周国安。球踢的不错,但显然踢球不是他的强项,他最适合的还是当教练。一场球下来,除了舔嘴唇时,嘴基本没有闭过。扯着喉咙喊,动不动就说:你是怎么踢的,没一点意识。
  国安常教导我们:意识是很玄幻的东西,它不是一天两天就培养出来的。比感情还难培养,但它却是足球场上最重要的。
  总之,他传球我们接不到,是我们跑位不当意识不行。我们传球他没有接到球,是我们传的时机不对意识不行。偶尔,他也会承认自己的失误,比如无人防守射门出界时。
  日期:2014-01-06 18:38
  看他们喝光我买的水,我宣告了自己将要外逃打工的想  法。我料想他们肯定大吃一惊,纷纷询问我原因。谁知,他们最关心的却是:你要报复学校?你不会在水里下了毒吧?
  日期:2014-01-06 18:38

  我真该在水里下毒。有点儿失落,所幸他们也算有点良心,晚上大伙为我践行。喝得醉眼朦胧,大伙一起骂。不知所云地骂了一通,大伙谈起了理想。真好,我们谈了理想。酒精的刺激,我们感觉世界尽在脚下。一个同学立志当个奸商,另一个打算当个贪官,俩人合作生财。有的要当三级艳星,有的要当歌手、老板。挺奇怪,怎么没人想要成为改变世界的科学家?
  日期:2014-01-06 18:39
  许多年过去,我们这群在酒桌上畅所欲言的哥们各有出路。有的春风得意,有的落魄失意。要当贪官的同学如愿以偿,要当奸商的那个整天被城管东赶西撵艰难维生。要当艳星的哥们因病提前到达人生的终点站。同学会,到场的人大多趾高气扬,越来越多的同学借口不来。花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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