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天涯——蓉城儿女的爱恨情仇》
第7节

作者: 無言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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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我习以为常,甚至不再去渴望。毕竟是奔三的人了,不像那些血气方刚的愣头青,一天到晚就想着跟人上床收获点实质性的东西。中学时候我就听说过柏拉图式恋爱,有人耻笑它,有人讥讽它,但在肉欲的潮落后,面对无尽的茫然和厌恶,谁还记得最初的温柔?

  05年夏天,我们寝室集体到重庆南山郊游,下榻林中的农家乐。那晚我和肖芸躺在木板床上,没有拥吻没有爱抚,看着窗外暗蓝色的天空,听着山间的微风虫鸣。我从背后轻轻环抱住她,她靠在我怀中低低哼唱,感受彼此沉稳的心跳和颤抖的呼吸。年轻的我们干净透明,视对方的身体为最圣洁的禁区,但两颗心却融为一体。
  我一直坚信,至少在那一刻,我拥有过爱情。
  日期:2014-10-24 15:21:00
  刘淆饭席间的表现比我还不如,一直垮着脸,像跟谁有深仇大恨,如果不是当着全家人的面,估计早就对我施展她的成名技刘氏狮吼功了。尽管有她姐姐和姐夫唱双簧努力活跃气氛,这顿家庭会餐还是草草结束。
  趁着帮刘淆收拾碗筷的机会,我凑到她旁边问她怎么了?虽说我心情也很堵,但总不能指望她先来给我疏通,所以我总说跟她一起我活得低人一等。

  刘淆看都不看我,闷声道怎么了你自己不知道吗?我打躬作揖说姐姐,不就一袋车厘子吗,我也是好心啊,就算没买对也不至于成驴肝肺吧?她转身很认真地看着我,表情肃穆说你还不明白吗,不是车厘子的问题,而是我跟你说过的话你从来没放进过心里!
  这话让我哑口无言,它基本上已经终结了此番对话。如果我点头认错,那就表示我确实没认真听过她说话,如果我矢口否认,依刘淆的秉性肯定会跟我辩论至少三个回合,到时候又是不欢而散的结局。
  为了躲避这个高难度话题,我只好打岔说晚上粉哥请吃饭,他说要把新交的女朋友带出来跟大家见个面。刘淆听了依旧面无表情,说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要去见她?
  你不去是吧?那好,那我自己去了,你到时候别又说我没跟你打招呼。说完我跟她家人打个招呼就离开了。下楼时候我心里火气翻腾,想你什么**臭德行,还能不能愉快的交流了,每句话都给人堵得没法往下接,懒得陪她发疯,哥不伺候了!
  日期:2014-10-25 05:06:00

  第五章
  要说粉哥这个人,一副排骨长得跟扁担似的女人缘却奇好,有关这个疑惑我们早在大学时就像他讨教过。
  粉哥当时上身赤裸穿着裤衩一只脚踏在板凳上,仿佛面对万千粉丝在做演讲。他很自负地教育我们,说女人就像宠物,只要你养活她,她就会死心塌地跟你好。刚说完就被值日打扫卫生的老幺给赶走,老幺捏着鼻子擦了擦被污染的板凳,骂道:“所以你龟儿子活该天天吃泡面。”
  那时候的我们年轻单纯,把爱情看得无比神圣,有了这剂调味料,任何食物都比山珍海味还要可口。

  老幺其实跟粉哥一样长年跟康师傅打交道。他的女朋友远在天津,老幺每晚都会坚持不懈到校外廉价的电话亭给女友打长途。哪怕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哪怕冒着细雨纷飞天寒地冻也会准点拨通那组铭记胸中的号码,在听到女友声音那一刻露出满足而真诚的笑容。
  不同的是老幺毕业后去了天津,和他最爱的人一起白手起家打拼生活。去年五月份我们去北京旅游,抽空走天津跟他见了一面,从他两鬓扎眼的白发和一如既往开怀的笑声,我看出他活得很辛苦但是很幸福。
  而粉哥养的众多宠物却在物质上心满意足后一个个离他而去,他后来反思说不是每一只宠物都是忠诚的小狗。说这话的时候粉哥在抽烟,他眼神有点茫然,我知道这些屁话都是他的掩饰,那些宠物也不过是他寂寞之余找的玩伴,因为在粉哥内心深处有一个永远也闯不出的祁山。
  那就是猫儿,他们俩纠缠了整整八八年,从青葱年少到而立之年。粉哥的QQ空间里至今都还留着一篇能证明这段感情的日志。

  日期:2014-10-25 05:56:00
  粉哥的研究生女友很漂亮,这次媒婆没有拿残次品晃点他。小姑娘叫张歆月,脸小得让在座诸位女性都嫉妒心起,唇红齿白细眼柳眉,发丝飘扬风情万种,甚至笑起来都有点不接地气的感觉,像刚从仙侠小说里走出来的女主角。我悄悄跟粉哥说,瓜娃子踩狗屎了?你该不是花钱雇给我们看的吧?他暗地里踢我一脚,谦虚道:“别嫉妒,你们家刘淆还是不错的。”我听上去满满的嘲讽味道,瘪瘪嘴不再理他。

  艳压全场的恋人让粉哥面子上得到巨大满足,志得意满连连举杯。在座的基本上都是关系最亲近的同事,也没人拘束都把白酒当水喝,张歆月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想不到也是个不可斗量的隐藏人物,粉哥给她介绍我是最好的哥们儿,这小妞直接就找我干了两杯,以至于我还没轮到走桩就有点不胜酒力了,借口尿急去厕所抠了半天。
  以前我的酒量还是上得了台面的,大学时候,每次系里面聚餐,我都充当我们寝室的酒司令角色,推杯移盏吆五喝三,统统不在话下。最光荣的一次是跟女生宿舍联谊,我一个人承包了一件老山城,喝到最后打个饱嗝都能喷出酒花来,那天吃完火锅,大哥和老幺扶着我回学校,路过一件药店,我死活要在门口的体重秤上称一称,结果生生重了十斤,比任何催肥饲料都还见效。从此传为佳话,不知道哪个龟儿子四处造谣,说我有五公斤的酒量,吓得其他院系男同胞从此不敢在饭店里跟我正眼相视。

  日期:2014-10-25 05:58:00
  这几年过得有点宅,沾酒的次数也少了,能力大不如前,基本上三瓶啤酒下肚人就开始发傻。抠吐了舒服不少,我到洗手池清理了一下,然后回到厕所一边把尿一边摇着头自顾自感慨:“老了!”头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是粉哥,正乐呵呵地看着我。我说这么巧,你也来放水。他把我挤开,说傻逼,我是来跟你说正事的。我环顾一圈,赞美道:“你还真会挑地方谈正事,便秘还是痔疮犯了?”

  粉哥没接我话,洗洗手让我跟着他出饭店门外谈。途中还跟酒桌上的张歆月眉来眼去了一个回合,看得我心里酸水直冒,想起我和刘淆也是在酒桌上认识的。一零年的时候,厂里面团支部组织迎新会,副厂长给我们几个团干部下达命令,“统统灌翻不留活口。”大学生们酒量虽然不错,但在我们眼里都是新兵,不懂酒场上的迂回战术,直来直去不会推辞,端起杯子就开干。那天几个男同学都喝得四脚朝天,刘淆是小家碧玉,生平没沾过一滴酒,也被我们逼着喝了几杯啤酒,结果当场就睡在桌子上。散席的时候书记以照顾单身青年为由,安排我送刘淆回家,我那天是背着她上楼的,累了个够呛,第二天刘淆红着脸跑来找我,支支吾吾地暗示我还从没人背过她。

  当初那个不胜娇羞的小女生已经在我记忆中迷路了,只剩下如今婆婆妈妈一般的刘淆,我常拿这事来调笑她,说人类的进化真是充满惊喜。每当这时候她都会横我一眼,说还不是你作的!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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