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船长》
第3节

作者: ty_烟火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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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04-27 20:41:26
  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在充满各种传奇故事的柠檬市,我度过了自己的十八、十九、二十岁。这期间,我爱上过某些人。他们大多数是我们公司新来的同事,毕业于比我好得太多的高校,有比我好得太多太多的体格。其中甚至还不乏一些幽默天才,一天能制造上百个笑话,引得办公室的女孩子们莺歌燕语笑个不停。只有老板出现的时候,他们才勉强收敛,一本正经地佯装成埋头苦干的样子。他们也有些曾表现出对我的兴趣,但我很清楚,那是好奇心作祟,与爱无关。等他们看到现实并非韩剧的脚本时,不被吓尿也会倒足胃口。这种近乎冷酷的清醒,也许是来自Captain的遗传。Captain从没像某些被抛弃的女人那样,背地里说尽男人的坏话,但是她总是能巧妙地教会自己女儿一个道理:不要像个乞丐一样祈求感情。虽然这不容易做到。

  孤独有时候会像虫子一样啃噬我。偶尔夜里梦醒,看着不远处空荡荡的路面,我突然想念我的Captain。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度过人生中那些孤独的漫漫长夜。身边还带着一个病孩子。我也会想念我从不认识的父亲。我在想,如果我没病,他是否会留下来。我还想,如果上天能还我以健全的身体,我能够以什么来作交换。这么想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很可笑,居然还以为自己有什么筹码可以和命运做一番交易。当这些想法多得像支粘稠的枫糖浆时,我开始了写作。井喷式地写。我写冷清清的惠县,写我成长的街道,也写每天都有高楼拔地而起的柠檬市,写那些陌生的人群,我写那些我幻想出来的爱恨情仇。我从不写自己,以及和自己有关的人。我没有读者,我是它们唯一的读者。写完之后,我从不曾第二遍打开它们。直到我的电脑的每一个盘都被这类文档塞得满满当当。

  二零零六年的秋天,我二十二岁,到柠檬市已是第四个年头。柠檬市的摩天大楼日益增多,数条快速路的修建让天空变得浑浊昏暗,街道上灰尘滚滚。柠檬市市民在那一年第一次坐上自己城市的地铁。十年后房价涨到让人咋舌的时候,很多人都后悔,为何在机会丛生的二零零六年,自己没有拿出所有的积蓄和勇气,在柠檬市最繁华的地方供上几套,好好地赌一把。
  还是那一年,QQ火遍了大江南北,李宇春、周笔畅这样的超级女声响彻在大街小巷,湖南卫视成了家喻户晓的电视台。那一年,还流行一句“我顶你个肺”的半骂人半搞笑的话。同样是那一年,距离柠檬市千里之遥的首都北京,开始出现一种无法藏匿的叫“霾”的事物。

  但是于我而言,二零零六年发生过再多的大事,都不过是过眼烟云。我只记得,那一年,我谈了场恋爱。他的网名叫哥伦布。那个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
  我忘了我们之间的开始。我只记得,每天晚上,当我给自己笔下的某个故事画上句号时,他的qq头像都依然显示在线。有人“在线”让我觉得温暖。全世界都睡去,却仍有人陪伴你“在”的感觉让我的深夜写作变得不那么孤单。
  “晚安,宝贝儿。”
  每晚下线之前,他都会给我敲打上这几个字发来。他说得那么驾轻就熟,毫不做作,我甚至怀疑他对无数女人演练过这句话。可我还是喜欢听。从小到大,只有外婆这么喊过我。在许多个寒冷的冬夜,外婆用双腿给我捂一双冰凉的手时总会说,我心肝宝贝的手怎么那么凉啊。
  他从不问我的年龄、职业和别的任何能够完整地勾勒出一个人的信息。他似乎认识我并笃信我也认识他。我们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你觉得沙宝亮和刀郎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像公鸡嗓子。”
  “哈哈哈,一语中的。”
  “《两只蝴蝶》呢?”
  “更恶心。一个老男人在卖力装成小男生。也够难为他的。”
  不知为何,在他面前,我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如此刻薄地去评论别人。刻薄得仿佛自己是个一无所缺的正常人。我说这个矫情那个难看,我说章子怡肩膀太大,刘德华颧骨太高,我甚至说赵薇长相平庸演技平平,演艺之路走得不会太长远。就连每日都要在柠檬市重要报刊上大露头脸的市长许宗衡和被贴上中国首富标签的黄光裕,都在我的差评系列里。我说,他们面相短促,法令坎坷,难有伸展,弄不好还有牢狱之灾。我不知道自己是哪儿学来的功夫,俨然一个算命先生,给人一卜前程。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小时候看过的相面书,原来都深藏于我的脑海里。

  “好吧,神算子,那你就算算我们什么时候见面吧。”

  “见到我你会失望的。”我说。
  “那就让我有机会失望。”
  窗外,万家灯火已经熄灭。只有少数几个广告灯箱亮着。路面空空荡荡,几辆车疾驰而过,几个东倒西歪的醉汉相互搀扶着吼了几嗓子。
  那些年,网恋盛行。同时,也盛行一个词:见光死。我知道,这个词就是为我量身定制的。我告诫自己不该见他。但我也发现自己第一次被一种被叫作“希望”的东西紧紧攫住。
  日期:2017-04-27 20:53:37
  见面约在柠檬市四处可见的上岛咖啡。一个如日中天的餐饮连锁。谁也没想到,十年之后,它开始走向式微和衰落。
  周末的咖啡厅人很多。但我总记得那一天根本没费劲,就对上了。短发,浓眉,黑色的半框眼镜,挺拔秀气的鼻子,天蓝色T恤,浅灰色休闲裤,一双看起来质地很柔软舒服的休闲鞋擦得干干净净。小时候,外婆对我说,一定要找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子,那样的男孩子,家教肯定很好。他快速地将我打量了一遍。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我知道,笑只会让我看起来很蠢。但不知为何,我还是笑了。

  大大的落地窗外,人来人往。人们穿得很少,一点都不像是冬天。柠檬市的女孩子是幸福的,即便在隆冬腊月,也只是穿一条小短裙,套一对薄薄的彩色裤袜,外加一双轻便漂亮的靴子。她们的身体,那么轻盈曼妙,像只花蝴蝶般随随便便从你眼前一晃而过,却能晃成一道风景。
  “我从来没那样穿过。人家那样穿,是做公益;我若那样穿,是污染地球。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么?”我指着外面一个穿着红靴子,戴了一顶酷酷的鸭舌帽的女孩子,转过头来对他蹩脚地自嘲了一番。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用嘴唇堵住了我的嘴。

  我忘了我们是怎么回到我宿舍的。我只记得那天走在路上,冬日的阳光出奇地暖。暖得我近乎忘了自己是个残疾人的现实,忘了自己歪歪咧咧的身体和摇摇晃晃的步姿,忘了我和他之间横亘的鸿沟和注定破败的结局。
  那是我提前收拾好的宿舍。一米二的小床。浅紫色窗帘轻挽在两边。一张一米二的白色书桌。桌上,一部闭合的笔记本,神舟特价机,是我花了近两个月工资在华强北买来的。一束百合插在一个大玻璃瓶里。墙角摆着一个简易的布衣柜和一个松木色的小书架。我把所有的村上春树的书都买齐了摆在上面,因为他跟我说过,村上春树是他最喜欢的作家。我甚至更换了枕套和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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