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传奇》
第52节

作者: 冯烽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09-11-14 18:22:37

  91.
  看到这种情况,我向宋开玲提出要单独谈谈,宋开玲便要求郑小山母子及其他村民先出去一会。
  村民们走后,我马上跪在宋开玲面前向她认错,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跪父母以外的人,可是她仍然坚持不回去。
  软的不吃,只能晓以厉害了。我知道,唬人的把戏对宋开玲未必有效,但对村民们一定有效,因此让她把郑小山等人喊回来。
  村民们陆续回来后,我掏出上蔡县GA局的会客单让她看*科长的签字(凡需要填写会客单的单位,都要求会见人签字),告诉她来之前胡县长安排我去GA局找*科长的,*科长已经电话通知了岩桥乡派出所(这句是实话)。并明确告诉她GA局说了,她和郑小山已经构成重婚罪。但我在GA局表过态了,不追究重婚,只要求离婚。如果愿意和郑小山过下去我不反对,但必须回奎山办离婚手续,那样对大家都好。如果不回去离婚,你永远也过不踏实。

  不出所料,郑小山们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蹲在那里直抓头发,再不作声。这时,宋开玲开口了:“我跟你回去”!语惊四座,村民们都瞪大眼睛看着她。少顷,郑小山的母亲呼天喊地的大哭起来,宋开玲过去娘长娘短的安慰着,一些村民也纷纷过去劝说,郑小山及一些村民同时也劝说、挽留宋开玲。
  没想到宋开玲竟然表态说:“我自己走,把孩子在这里,我还会回来的”。这真的让我大惑不解,人家缺的是老婆,你留下个不相干的孩子有什么意义?即使你还打算回来,也应该把孩子给我留在奎山呀!因此当即表示不同意。宋开玲马上表示,不留下孩子她决不回去!同时马上把孩子交给其他村民让其抱走。我象征性的过去抢孩子,当然没能抢过村民。孩子本就不是能抢的东西,我抢一下的目的是为了表明把孩子送人我并不同意,只是宋开玲个人的决定,给他们留下抢走孩子的口实(本文作者冯烽,独家连载于[天涯杂谈])。

  后来曾问过宋开玲,为什么把孩子送人?她的说法是为了报答人家这一年多对她的照顾。我指出,人家需要的是老婆或自己的孩子,并不需要别人的孩子呀?她无言以对,再找出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理由搪塞,就更不沾边了。总而言之,给我的感觉就是不希望这个孩子在我身边。当时如果她解释是为了麻痹郑小山们,以便顺利脱身,我一定紧信不移。只是她没有那样的智慧。
  孩子被人抱走后,我催促宋开玲快走。她又给郑小山的母亲嗑了几个响头,表示一定会回来,然后才离开前亭村。
  一路上,我一直担心郑小山们会追来,所以走的很快,并已经计划好,一定要搭乘第一辆经过的班车,无论它开往哪里,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为妙。连载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66714.shtml
  到了公路上,五分钟后就来了一辆班车,是商水开往驻马店的,一般来说,这个方向的汽车应该经过上蔡、汝南去往驻马店,可以在驻马店换乘火车。基本算顺路,略有绕远。上车后一问,这辆车是经过上蔡、西平、遂平去往驻马店,正好经过我原计划换乘火车的西平县,真是有如神助啊!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