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生煎馒头的个体户到资产千万的实业家—— 我的传奇人生》
第28节

作者: justin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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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美公司成立以后,为了方便管理,我在四川路上包了一家旅馆一层楼面的十四个房间作为华美公司的办公室。工程项目包括投资进度等种种信息都写在办公室的黑板上,每天更新。八个月后,一天,顾星全局长来看我,看到工程部的黑板上写着华美公司的在建项目七千多万,洽谈项目五千多万。华美公司在建和洽谈的工程量居然如此之大,他惊住了,在建量和洽谈量加起来是1亿2千万,按百分之三十的收益来说,那承包的利润就是三千六百万,三千六百万与他卫生局每年区区一百万的收益相比,连一个零头都不到,这下他心里不平衡了。他对我承认他目光短浅,对发展形势估计不足,此时他要求重新跟我一起做。我对他气魄之小,用钱之吝啬,行事之唠叨已经在华美公司的庆典活动上领教过了,所以我坚决不同意。于是他就拿出他董事长的身份来压制我,要我必须听他的。我说我们有承包协议的,现在三年承包期限未到,怎么能毁弃协议?他见他董事长的身份压服不了我,就到其他方面找我的岔子。他打听到我曾因“偷税”1.06万元被检察院关押过十一个月,连我入看守所时拍的囚犯照也被他弄到手了。于是他拿着我的囚犯照到外经委去告我,说我一个有偷税前科的刑满释放分子,怎么能担任中外合资企业的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应该马上撤换。华美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我是外方投资人菲力普委任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人家外方投资人委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没有中国官场那套看档案、查三代之类的政审,换句话说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国人不吃这一套,他们愿意委任谁就委任谁,只要这个人不是犯罪分子就可以了,更何况,外方投资人菲力普不过是个挂名的投资人。顾局长那一套中国官场惯用的整人手法,在中外合资企业完全行不通。顾星全到外经委告状没告赢,只能别寻出路。顾星全在翻阅合资企业条例后,知道,要去掉我这个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可以用董事会投票的方式,董事会投票如果是多数同意罢免我,这样就可以要我下台,如果我不是总经理了,由总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当时华美公司的董事会有六个董事,中方三个,外方三个。中方三个是是顾局长和他们南汇区的二个官方人士,外方三个是菲力普、我和仇逸飞。

  左一王洁,右一菲力普
  日期:2017-07-10 13:55:39
  六 我与起诉科仇科长的恩怨
  仇逸飞不是卢湾检察院起诉科的科长吗?怎么会成了华美公司的外方董事?原来我在国外搞偷渡打黑工穷折腾时,仇逸飞在国内也惹事了,他在执法过程中,一度受过金额不大的一笔贿赂,或者按他说是人情往来的礼金吧,因为金额小,够不上刑事处分,只给了个行政处分,也就是把他的起诉科科长罢免了,在检察院安排个闲职让他当当。当时的政府部门是很清廉的,受不明不白的钱,遭大家鄙视,仇逸飞成了备受白眼的人物。下台干部、坐冷板凳,世态炎凉,冷暖自知,日子过得很憋气。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1994年前后,上海因为纺织企业结构调整,55万纺织女工下岗,仇逸飞的妻子在纺织厂工作,也成了下岗大军中的一员,每月只发不多的生活费,对仇家来说,丈夫免职,妻子下岗,不啻是雪上加霜,经济顿现拮据。我落难的时候,仇逸飞帮助过我,给我注销了取保候审,语重心长地暗示我出国去闯,后来检察院控告我的案件中,他也帮了我很大的忙。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很记着他这份情。见他落魄,我邀他到我们华美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经理和外方董事,工资加津贴,三千元一个月,这比他在检察院的工资高了好几倍。当时公职人员或因为工资偏低,或因为晋升希望渺茫,辞职投入商海并不鲜见。仇逸飞见我诚意相邀,且收入能翻几倍,因此欣然同意。他辞去检察院的工作到我们公司来,除担任财务副总经理外,我还安排他当了三个外方董事中的一个,算是他当年仗义助我的答谢。他的财务副总经理,其实是一个挂名的吃空饷职务,华美公司是我承包的民营企业,财政大权由我一个人掌控。给不懂财务的仇逸飞安排个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职务,纯粹是让他领一份干薪而已。但仇逸飞却不是这样想。他到华美公司后,对他那个财务副总经理的职务还是很当一回事。一次,慈溪县改县为市,请我们华美公司去参加庆祝活动,我安排仇逸飞去,仇逸飞从会计那里领了五千元的差旅费,也许他在检察院工作时,出差领差旅费是很正常的,但五千元金额也实在太大了,人家邀请我们参加庆祝活动,有车接车送安排住宿,伙食是东道主宴请的,个人根本不用花钱,即使去慈溪参加活动,全部自费,那也不过千把元的事情,绝对花不了五千元的。他怎么能领那么大一笔差旅费?我对此颇有些不以为然,说了他几句,他很不高兴,认为自己一个堂堂的财务副总经理,连领个差旅费都要受到限制,于是对我很有意见,这是一;第二,华美公司当时发奖金是背靠背,谁领多少钱是我视工作情况决定的,我要求员工,奖金多少自己知道就是,不能互相通气,免得攀比。当时奖金数量一般人是二三百元,高的技术工人有一千多元,而且奖金的数量每个月也不一样,由我视他们贡献而定。一次财务科有一位姓殷的职工,因为当月贡献较大,发给他一等奖金,而仇逸飞当月拿的是二等奖,由于他是财务副总经理,因此谁拿多少奖金他是清楚的。按说仇逸飞平时也没什么工作,拿二等奖并不亏,但他不这么想,他一个财务副总经理拿的还不如一个工人多,太不合理了,他对我这样安排很不满意。我与仇逸飞诸如此类的矛盾给顾星全知道了,他觉得有隙可寻,意欲拉拢仇逸飞来拱倒我。当时中方和外方的董事是三比三,如果他将仇逸飞拉过去,开董事会时,表决是否罢免我的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时,票数会是四比二,这样,我的总经理位置就保不住了。顾星全还许诺仇逸飞,只要能拱倒我李明伟,让我把承包协议书交出来,我的总经理职务由他担任,每月工资津贴由三千元提升至五千元,发给工人的奖励金额也由他来定。在金钱诱惑面前,人是会变的,仇逸飞这个我一直感恩的好人,我认为公检法官场中少见的有正义感的好人,这时候见利弃义,同意帮顾星全拱倒我。(后来知道,我的“偷税”一万另六百元,关押十一个月的前科,和我的囚犯照,肯定都是仇逸飞从检察院找来,提供给顾星全的。)于是志得意满的顾星全就以董事长的身份召开董事会。满以为仇逸飞倒戈,我的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就此会被罢免,承包协议也因此自动作废。孰料投票结果出乎顾星全的意料,虽然仇逸飞同意罢免我,但三个南汇的中方董事中,有一个人看不惯顾星全拉一个打一个的搞阴谋,在投票时他投票反对罢免我,这样三比三,只能维持原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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