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深度腹黑女文青的狗血不断极品层出的爆笑情事——我不是故意逗你乐》
第22节

作者: 七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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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别弄成蓝颜知己……蓝颜知己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儿,知着知着就搞到床上去了,最后知己变肢体,从精神交流变成身体交流。”王已阅淡淡笑着说。
  “你干嘛对男人这么没信心啊?要坚信有好男人在某个十字街头流浪,等着我们去领养,只是暂时还没有遇到,早晚的事。”

  王已阅认真地看着我,“亲爱的,虽然我只比你大一岁,但好像心特别苍老似的,我也想和你一样心怀期待憧憬未来,相信爱情。因为你憧憬的时候看上去特别幸福。”
  我拥抱了她一下。虽然大部分时刻,王已阅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的,可是她对爱情的游戏态度,恰恰是出于对爱情的恐惧。怕爱是因为怕受伤害,在她坚强的表皮下有着怎样一颗柔软的心,我们不得而知,她不给人家这种机会。
  我茫然地往窗口处望,章之行也恰恰在望着我。
  我迅速把目光挪开,我知道他还在注视我。

日期:2009-10-13 10:24:52

  73.
  在李毅这样严谨保守的男人看来,王已阅那样的女子根本不能称其为女子。女子是多么温婉华美的字眼,粗犷豪放言语犀利的王已阅充其量只不过是个母兽。反过来说,在思想成熟言语刻薄的王已阅眼里,李毅也只不过一个两眼一抹黑书读到痴呆的活死人,也许整天除了悲观绝望之外,于事无补。
  如果月老乱点鸳鸯谱,让他们组织一个家庭,那王已阅和李毅将是天下最富戏剧性的一对怨偶。
  如果说李毅是小怪兽,那王已阅就是奥特曼;如果说李毅是高血压,那王已阅就是胰岛素。
  从很多人的身上,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开出的只能是悲观主义的花朵,比如我爸和我妈。
  严格来说,他们曾经有过爱情,但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二十多年之后,开到荼靡,当我妈尖着嗓子对我爸直呼其名指手画脚时,当我爸像躲瘟疫似的有多远滚多远时,我已经知道残酷的日常生活蹂躏了爱情。这二人已经变成了双性同体,互相依赖,互相厌弃,但也只不过是像一个格外挑剔的人对自身要求的精益求精——比如,女人嫌自己太胖,男人嫌自己不够精壮,你决不能说这有什么错。

  有人说夫妻两个慢慢会变成对方身体的一部分,有的人是配偶的手足,不可或缺,而有的人却是一根无用的可以随意舍去的阑尾,比如秦十年。这是人与人的不同之处。
  我爸知道我老娘出事那刻起,他就像只老母鸡护鸡仔一样大呼小叫地围绕着病号盘旋,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凡事亲力亲为,不许我插手,你不能说这样的夫妻关系令人绝望。但这是爱情吗?我说不上来。但我感觉他更怕手足的痈疮引发肢体高烧,从而威胁生命。
  妈妈的脚伤并没有想象中严重,第二天就出院回家休养。
  因为老爹霸占着神圣的第一护理权,我的生活基本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只是晚上回家陪老娘看白痴肥皂剧比较难熬。
  我打电话告诉丁丁这件事,她立刻就跑来了,大包小包拎了一堆,进门就看验伤情,还打下包票帮我妈做理疗。
  丁丁陪我妈聊了一会,就钻到我屋里,我刚要告诉丁丁我被无良法医纠缠的诸多烦恼,章之行就出现在我家客厅里,说曹操曹操就到。

日期:2009-10-13 12:42:30

  74.
  出事那天,章之行来家里找我,自然又是打着看望我妈的幌子。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寸,他刚到楼下,我妈正巧摔倒,这恰恰证明他是瘟神转世。可是在我妈眼里,他可是救美英雄。她小章长小章短的,不住嘴地夸奖他,真恨不得从自己身上割块肉给章之行吃。
  我的名字被老娘喊了三遍,恐怕老娘要发威,我只好老大不情愿地出来,面无表情地坐在离章之行最远的地方,丁丁挤在我妈旁边。
  老娘冲我使个眼色,八成是想我对章之行热情点,我只好勉为其难,眼睛盯着不知名的所在,“谢谢你送我妈去医院,费心了。”
  章之行没说话,可能是不习惯我这样淑女兮兮很有涵养地讲出天底下最违心的话。

  我妈笑着说:“丁丁,姜蠡跟你说起过小章吧?是我老朋友的儿子。”随即拉住丁丁的手,对章之行说:“这是姜蠡的发小,跟我亲闺女一样,也是个医生,你们是同行呢。”
  丁丁和章之行彼此点了点头,微笑着客套。
  我最讨厌这种彬彬有礼的假模假式,特庸俗,难道没有比这些寒暄客套更合适更自然的方式了吗?
  我满脸不悦,丁丁却冲我悄悄使了个眼色,凭着多年的熟稔,我知道那表示——“小样儿,跟这法医有奸情吧?这么大事敢瞒着我?找死呢?”
  午饭是章之行亲自操刀下厨的,虽然我顶讨厌他这种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厚颜无耻的姿态,但我和丁丁在烹调方面都是废柴,我老爹身为御前行走,必须在我劳苦功高的母亲跟前随时待命,只能便宜了章之行这小子卖乖。
  他好像早有准备,来的时候就买了猪蹄,炖得喷香,出锅时盘子里饰以嫩绿的香菜,端上桌来还真得把我们的馋虫勾起来了。
  章之行献媚道:“这个菜是专门给阿姨炖的,叫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我爸大笑,“以形补形啊,哈哈!”
  我看在美食的面子上,暂时与章之行休战,闷头吃饭,丁丁却毫不吝啬溢美之词,一个劲儿地夸章之行。

  章之行得瑟得像野猪在阳光下搔痒,浑身的棕毛都抖了起来,我真看不惯他这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不出我所料,丁丁背过人就开始盘问我,杏核眼瞪得溜圆,恨不得从我肚子里面掏出实话来。实际上,我毫无保留,包括章之行强拉我去吃饭。为了表达我的愤慨,我部分夸大了事实,这个是我不厚道,我只是为了争取更大的同情和理解。

日期:2009-10-13 17:40:43

  75.
  万万没想到的是,丁丁目露兴奋之色,“他挺Man啊,你捡着宝了。”
  “得了吧,什么宝?没见他之前,真不知道牛粪能堆到一米七几。”
  “牛粪是多好的肥料啊,还不够你这鲜花乐的?”
  我正色道:“丁丁同志,请你搞清楚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决和坏分子划清界限,别一时冲动酿下杀身之祸!”
  丁丁大大咧咧地说:“砍头好像风吹帽,我愿意为真理而献出生命!让历史踏着我的尸骨前进吧!”

  我冲她翻白眼,“鄙视加呸!”
  丁丁狡黠地说:“你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回头我要是心血来潮抢走章之行,你可别怪我有异性没人性。”
  “大小姐,你要是抢走他,你是我恩人,我把你搁板上供起来,天天给你烧香!”
  丁丁走后,章之行走到我身边,笑着说:“你吃了我做的饭,狼吞虎咽,很不淑女,这充分证明你认为很香。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你是不是赏脸陪我出去看个电影?”
  又来了,又是那副无赖样,我对他仅存的一点感激荡然无存,压低声音说:“章之行,你给我听好了。我妈是我妈,我是我。她的态度不代表我的,你别指望着我能以身相许报答你救母之恩,你也别妄想曲折迂回,玩什么猫腻,收起的如意算盘吧。”
  “普通朋友之间就不能一起看电影吗?你是不是还为上次我约你看电影的事生气?”章之行歪着头问。

  “看起来你很执着,但我并没打算缴械投降,never!你滴明白?”
  说完,我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力道之大足以表达我的不满了,这小子幸亏不是老外那种高高耸起的鼻梁,要不然非交代了不可。谢天谢地谢祖宗吧。
  章之行应该是悻悻离去了,他走时,我没有出去送,我想让他永远死心。
  我和他之间,注定开出的也是一朵悲观主义的狗尾巴花。

日期:2009-10-14 0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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