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深度腹黑女文青的狗血不断极品层出的爆笑情事——我不是故意逗你乐》
第29节

作者: 七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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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高嗓门,语带讥讽,“哈,你倒是挺会护着她的!看来关系不一般啊,那你还跟我这儿套什么磁,上风骚娘们那儿摇尾巴去吧。”
  “太过分了,你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说话这么难听?我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女孩儿!”
  我仰天大笑,“我是什么样的女孩儿,轮得着你管?你是我什么人哪?告诉你,我远比你想象中要坏上一万倍!”
  说着话,我举起了窗台上的鱼缸,摔在地上,用脚狠狠地踩那几尾金鱼,玻璃扎破了我的脚,流血了,不知是金鱼的,还是我的。

  但没有痛觉。
  我冷笑着说:“这是你送给我妈解闷的,我不领情,让你的虚情假意见鬼去吧!”
  章之行气得浑身哆嗦,用食指指着我,“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铁石心肠,你让我恶心!”
  我没心没肺地笑到崩溃。
  妈妈以为我疯了。


日期:2009-10-19 14:00:23

  101.
  古希腊阿波罗神庙里刻着一句警句——“理解你自己”。
  话说人类是世界上最无理性的动物。男要高,女要瘦,狗穿衣服人露肉。
  如果让一个女人中五百万大奖,她愿意买一个海誓山盟和心爱的男人厮守终身;如果让一个男人中五百万大奖,他会把它分成两半,一半买伟哥,一半买自由。
  我不能理解我自己,好像总有些日子我心绪复杂、怨愤难平,总是试图破坏些什么或者人为制造些别扭,生活得拧巴些,,当然你完全可以将我归入“吃饱了撑得型”。

  最近我恰恰处于情绪谷底,像马里亚纳海沟那么深,这和章之行不无关系。
  自从我摔碎鱼缸后,他再也没有出现,没有电话,没有短信,人影子鬼影子统统不见。我怀疑他制造出了某种比王水更强大的药剂把自个儿消融蒸发了,古代武侠小说管这玩意儿叫“化骨绵掌”。
  我每天用六小时的时间读书,为我那该死的论文提纲做足够的准备,剩下的时间上网,看肥皂剧,没完没了地嗑瓜子和傻笑。
  我每周和李毅见一次面,通常在我家,聊论文或者聊天,他来的时候既不带礼物,也不留下吃饭,基本上像个隐形人,我父母说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书呆子。
  打开电脑,我和qq群里荷尔蒙过剩的四十岁以上的老男们打屁,撒娇卖嗲,扮萝莉装色女,干爹叔叔大爷乱叫一通,靠说俏皮话博得宠爱,我真担心他们会爱上我。但关上电脑,我照旧被沮丧感紧紧拥抱。

  网就是这样,你不上她,怅然若失;上了她,只会得到更深的寂寞。到头来,你不知道是你上了网,还是网上了你,总之,你永远找不到作为恩客应有的自豪。

日期:2009-10-19 19:52:31

  102.
  丁丁打电话来,告诉我在“西线酒吧”看到了章之行,她说她去打招呼,章之行居然没理她。
  “他一个人吗?”我佯装不经意地问。
  “对,还喝得不少,我说你怎么着人家了?”
  我没有说话,丁丁叹口气说:“他垂头丧气,颓废如丧家之犬,死了亲爹也不过如此了,你太缺德了你!我看到他那副样子都激发出母爱了。”
  “那你快去认干儿子啊,百年之后有人披麻戴孝不是很好?”

  我居然有点心花怒放的意思,许多天淤积的阴霾一扫而光。我吃了宵夜,洗得手脚白白浑身香喷喷,没有借助靡靡之音就安然入睡。
  站在章之行的角度想想,我也挺可恨的,说不上千刀万剐吧,也属于那种死不足惜的坏分子。在我的葬礼上,章之行一定很乐意给我送上两幅镀金的挽联,一写死有余辜,一写大快人心,他很有可能会对着我被黑框白花装饰一新的七寸照片深情地叹息——这么好的人死晚了。
  丁丁第二次打电话向我报告章之行的行踪时,我决定亲自去慰问一下挣扎在失恋边缘的一线同志,递个毛巾再送杯热茶,扶上马再送一程,让他放心惬意地有多远滚多远。
  酒吧里永远是两类人:得意的和失意的,他们怀着各种目的目的来买醉。
  民谚曰:战友见战友,就是喝大酒,同学会同学,就是搞破鞋。心眼多的钻被窝,心眼少的在唠嗑,不多不少在乱摸,一根筋的在唱歌,缺心眼的在死喝。
  我找到丁丁,她孤身一人,啤酒泡沫挂在嘴角。
  见我来,她头也不回地指指右边门柱。

  我瞥一眼章之行,他就坐在阴影里。
  “你怎么也一个人?那谁呢?”我问。
  “谁啊?你觉得谁应该和我在一起?”丁丁又猛喝了一口。
  我听着味儿不对,原来失意的人不止章之行一个。
  丁丁告诉我,就在我来酒吧的路上,她亲爱的弟弟给她发短信提出分手,说他这个无钱无势的弱智群体对她这个大国沙文主义强权政治的觊觎到此结束。
  “去他妈的!”丁丁心灰意冷地叹口气。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从小到大,她失恋的次数太多太多了,就算我是世界十大文豪,也已经搜肠刮肚两手空空拿不出任何一个恰当的安慰词。
  丁丁问我要不要去和章之行打个招呼,我突然觉得自己此行的罪恶所在。人生在世,不能雪中送炭,哪怕锦上添花,最最不该的就是在人家流血的伤口上再撒把盐。若不是闺蜜的失恋,估计我早就沿着错误的道路渐行渐远了。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章之行一眼,没想到,他居然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看来,是有心躲着我,或者,压根儿没看到我进来。
  我有点泄气,或者心有不甘,又觉得自己无比荒唐。
  “嗨!姜蠡!”
  在这儿还遇到熟人,真够倒霉,我从啤酒杯后面睁大眼睛看,面前一个男人,有几分熟悉,但一时之间叫不出名字。

  “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他热情地拍拍我的肩膀,“哎?这不是丁丁吗?”
  丁丁显然比我记性更好,尽管有几分醉意,还是准确地叫出了对方的名字,“曹嘉树,是你啊,好久不见!”
  听到这名字,我不由得使劲瞪大眼睛盯着这个打扮得有几分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

日期:2009-10-19 21:08:22

  103.
   曹嘉树是我和丁丁的小学同学,在我们的印象中,他是一个特别内向甚至可以说窝囊的男孩子,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小学三年级时因为没有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最后尿了一裤子。老师说你傻啊上厕所不知道举手?他低着头哭了。
  印象中他很秀气,长着舞台上青衣那种入鬓的眉眼,有几分妖气。
  上了中学后,我和丁丁就很少见到他。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和丁丁长残了,他却出落得唇红齿白,同学聚会时已经被冠以帅哥的美名了。
  不过,比起他的美貌,更让人掉下巴的是他的情事。

  曹嘉树没有考上大学,找了个大专读了两年书,当了的哥,就和一个女孩子结婚了。那女孩比他大四岁,是远近闻名的公共汽车,名声臭得能熏死头大象。曹爸爸曹妈妈起初执意反对,但是有一天那女孩挺着肚子耀武扬威地说怀了曹嘉树的种,结婚就成了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上次同学聚会是一年前,有些八婆传播了曹嘉树被富婆包养的小道消息,咂舌之余,还真是感觉生活模仿了庸俗电视剧,而且还是情节巨狗血那种。富婆比曹嘉树的姐姐大点,妈妈小点,因为偶然坐了一次曹嘉树的车,就爱得一塌糊涂,非逼着人家离婚不可。
  在我们眼中温柔驯服的曹嘉树居然也做了个惊世骇俗的大案,坚决抛弃小公共,换上了大奔,娇妻换糟糠。如果说着里边有什么爱情,简直就是吃错了药。
  曹嘉树脸上油光水滑,像一只心满意足的水獭,从前那种羞涩的眼神荡然无存,代之以虚情假意的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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