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将我卖给了一个傻子,我一路挣扎前行》
第10节

作者: 姜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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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次走过,都会忍不住看上一眼。

  而这个老头,便是住在那简易屋子里的。
  “喝点水。”老头轻声再说了一句,将水杯递到了我的嘴巴边。
  我再顾不得去想别的,张开嘴,便咕咚咕咚的猛喝了几口。
  “慢点,慢点。”老头将水杯拿开了些,微蹙着眉头说:“别急,小心呛着。”
  我咳嗽了两声,瞧了他一眼后,手摸了下身下的木板,然后哧溜一下坐了起来,下意识的往后面缩了一下。
  老头笑了一下,将杯子递给我说:“你身子不错,看样子还有些力气,来,喝了水,再喝点粥。”
  粥?
  我的眼睛顿时一亮,随后又觉得有些不对。
  看着我那神色,老头笑着摇摇头说:“你这孩子,这么戒备做什么?我要真是有坏心,你晕倒在街上的时候就什么都可以做了。”
  我眨巴了下眼。
  好吧,虽然我心里还是疑惑,但是再怎样,也不会有更糟的事了。
  我低头,学着鹿鹿的样子将那杯水喝完了,然后将杯子递给了老头,学着鹿鹿说过的话说:“谢谢你。”
  记得鹿鹿第一次对我这么说的时候,我还有些不懂这三个字的意思,鹿鹿说,这个是感谢的意思,别人帮了你,你便要说这个话。
  这叫做礼貌。
  鹿鹿用那很是好听的语调和声音,很是慎重的对我这么说的时候,真的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也让我深深的记住了这三个字。
  而且,现在我也是真心说这句话的。
  不管这老头有什么想法,他救了我,还给我水喝,还将要给我粥吃,我就非常非常感谢他。
  从心底里感谢他!
  老头的眼角一挑,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些,一边起身一边说:“你倒是懂事,你是哪人?父母呢?我看你在那边废地里住了有些时候了,你没有家嘛?”
  我看着他转身的方向是个小桌子,那桌上摆放着几个饭碗和碟子,其中一碗瞅着是白花花的大米粥。
  我的鼻子应该是堵住了,一点香味都没有闻到,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看到那粥之后,整个脑袋里就没有别的念头了,口中说道:“我没有家,我爹娘都死了,爷将我卖了,那人欺负我,我就跑出来了。”
  老头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端起了那碗粥,转身走到床边递给我,问道:“我看你原来是跟几个孩子一起的,怎么现在又不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接过了那碗粥,根本顾不得去听他说什么,连着喝了几大口。
  粥还带着温热的温度,正是最好入口的时候,从喉咙滑下,带着温暖和甜美。
  我不觉眯着眼睛很是享受的舔了下嘴唇。
  老头发出了一声轻咳。
  我赶紧收起了脸上的神色,好在我这人耳朵一向好,就算没注意,也是听到他说了什么,忙说:“我不想做小偷。”

  我记得爹走后没有多久,有一次后妈诬陷我打了弟弟,奶便罚我不准吃饭,晚上我饿恨了,自己去厨房里拿了东西吃,爷便打我。
  一边打一边骂我是小偷。
  我便知道,小偷不是好的,小偷是爷说的要天打雷劈,死了都要被火烧的。
  做什么,都不能做小偷。
  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我就是饿死,也不会去偷。
  老头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后来我懂的事情多了,知道那是怜悯加上欣慰,不过那时候我不知道。
  看着他那神色我有些怕,忙说:“爷爷,我能做事的,我有力气,我可以帮你做很多事,只要……”
  “好了好了,你别怕。”老头伸出手摸了一下我的头,笑着说:“我呢,也是一个孤老头子,你要是不嫌弃我这里简陋,就在我这里住下,我有一口饭吃,总不会饿着你。”
  我呆呆的看着他,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傻孩子,你叫什么名字?”老头再度摸了下我的头,问了一句后又笑道:“啊,你看我,问人姓名之前可要先报自己的姓名,我姓顾,叫顾明远,你呢?”
  我的眼眶有些涩,有些痛,抽了下鼻子,哑声道:“我叫妞,不过,我爹也是姓顾。”
  我不知道爷奶和爹的名,但是村里人总是喊我们家顾家的,所以,我知道,我姓顾。
  “是嘛?那可就是缘分,你便当我做你的爷爷吧。”顾明远笑着说:“妞是小名吧?这样,你看,现在雨停了,那天空的颜色漂亮吧?”
  他一边说,一边让开了身体。
  他身后是门,门打开着,可以看见外面一片晴空。
  暴雨之后,干干净净一点杂色都没有的天空。
  “青,这是青色,最干净的天空,最干净的颜色,妞啊,你以后,便叫顾青吧。”

  顾明远的简易屋子不大,就十几个平方,边角处放了一张桌子当做饭桌,屋子里还有一个用粗木做成的大书架,上面放满了各种书。
  顾明远将饭桌旁边的小煤炉放到了门外,不知道从哪找了块塑料布在简易屋子里隔了一个角落出来,还弄了张小床给我睡。
  虽然不过一米宽,但是那可是真正的床!
  而且,上面还铺了厚实崭新的被褥。
  虽然这么一来,这屋子就显得更挤了,但是对我来说,那一寸之地,已经是天堂了。
  这一片已经是城市的最边缘,住的人当时都还算是农村户口,也没有什么有钱人。
  我住下后,顾明远对周围的邻居说我是他的孙女,那些街坊邻居虽然有些疑惑,但是也没有多问,有几个看过我在荒地的,还送了几件衣衫给我。

  我自小在乡村里干活,别的不说,身子骨是好,高烧一天后就退烧,第三天,我就和顾明远出门了。
  顾明远有一辆脚踏板车,一踩那踏脚,链条就咯吱咯吱作响,我坐在那板车上,听着都觉得心里发毛,生怕那链条直接断掉。
  一直到顾明远停下车,看着我那抱着双臂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链条的模样大笑,我才缓过神来。
  顾明远笑着说:“你别看这家伙的声音不好听,可好使着,等回去,我教你怎么修它,现在,来来,下来,我们要开工干活了!”

  干活!
  我赶紧的跳下板车,然后紧张的往周围看。
  我从小就知道,干活才有吃的,可是这城里却没有我能干的活,我跟人家说我可以干活,十次里有十一次是被轰了出来,多的那一次是轰了又轰……
  不过,我看了又看,也没有看到有什么地方可以干活的,除了眼前的一个垃圾站。

  我不解的看向了顾明远。
  “就是这里。”顾明远指着垃圾站笑:“你啊,天天翻垃圾桶,却不知道正确的翻检方式,今天啊,我告诉你,垃圾里面可是也有很多宝贝的。”
  我很不解:“垃圾不就是不要的东西嘛?怎么会有宝贝?”
  顾明远笑着,带着我往垃圾站走,说:“这个呢,爷爷教你第一个学问,你可知道,彼之砒霜,吾之蜜糖的意思?”
  我瞪大了眼,满脸茫然。
  这话,可比普通话都让人难懂!
  “意思就是说,对别人来说是毒药的东西,对我来说也许是蜜糖,当然,这话其实应该是反的,意思是,对别人是蜜糖的,对自己也许是毒药,说到底呢,其实就是说,看事情不要光看表面,同样的一件事一样东西,对不同的人就意味着完全相反的效果,所以,不要看着别人有钱有势就羡慕,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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