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
第1节

作者: 庹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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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五点二十,叶山鹰大步在人流中穿行,步伐矫健,气宇轩昂。年轻人英气勃勃的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笔挺的西装,饱满的领结,一丝不苟的头发和锃亮的皮鞋,正是这个城市里所谓“白领”的一个典型代表。五年前,他还是一个来自山区,依赖政府助学金的贫困学生,但是现在,那种对大城市的畏缩和不自信完全在年轻人身上消失无影,或者说,被他英俊的相貌、得体的衣着和咄咄逼人的举止掩饰得丝毫不露,浑身上下透露出这样一种气势:他们日理万机,他们每时每刻都忙着很重要的大事,他们,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这个西部第一大城市正面临着空前的发展和扩张,流动人口超过八十万,三环高速公路即将峻工,据说三年内造价数十亿的地铁也将启动,经济活跃,人潮熙攘,一派繁华景象。从横贯整个城市东西走向的蜀都大道一路看过去,假日饭店、锦阳商厦、人民商场……一座座现代化的建筑矗立在城市的中心,宽阔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两旁是河水一样流动的自行车族。因为整座城市座落在平坦的川西平原,自行车依然是大多数市民的代步工具,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拥挤不堪。大学毕业后,叶山鹰就不再使用自行车,烈日,雨天和尘灰都会破坏衣寇楚楚的外表,但这还不是主要的原因,很多情况下,他宁愿挤公交车,或者迫不得已叫的士,然后庄重地走进那些堂皇富丽的场所,而不是尴尬地在一排排豪华轿车旁寻找存放自行车的地方。还有一个原因,淹没在自行车流中踽踽而行,总让他想起小时候常见的一群群摇摆着身子亦步亦趋的小鸭小鸡。今天见面的地点,距他工作的地方有三站路,他犹豫良久,决定步行前去。如果叫的士,塞车是肯定的,那么除了正常的的士费还有额外的浪费,对于一个出身贫苦的孩子来说,这是不可饶恕的罪恶。步行还有一个原因,在锦江大礼堂背后小巷中,有一家鲜花店。

  提前一刻钟,叶山鹰离开了他所在的公司,做为业务部门的主管,他有这个特权。仅仅五年,就能够做到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除了机遇之外,更多的是因为他个人的能力和天生的勤奋进取,但这显然仅仅是起步,在年轻人的野心里,这间跨国公司西南分公司六十万年薪的总裁未必都是他的最终目标。是的,权力和金钱,真是值得追求的好东西,叶山鹰大步从广场上领袖像前经过时,脑子里盘算的就是钱。

  他西装上衣口袋的钱夹中,现在还有一千一百块钱,这是他全部的家当。除开每个月寄给父亲五百元和一千五百元必须的基本生活费用,能够自由支配的钱不到两千元。他不嗜烟酒,不追求奢华的享受,但这并不能阻挡开支象海绵一样榨干他最后一个硬币。三年来他没有使用过存折。这个月最后一笔钱,他的计划是向同事暂借五百元,合在一起去买一个寻呼机,但是,这个计划马上可能就会泡汤。他今晚约会的人,是他一位通了十年信的笔友,确切地说,是一个崇拜他的女孩子,他的学妹。他刚进大学时,这个叫苏雪莲的小女孩,进入他家乡母校读初中,从一份演讲比赛获奖名单上查到了他的地址,然后写信来向他求教。对于一位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一位家世良好的城市女孩,怀着倾慕之情表达对他的尊重,真是再美妙不过感受了。他立即回信,短短数月间他们通信次数就超过一百,几乎两天一封,还没有等到对方的回信,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寄出下一封信,彼此都是如此,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叶山鹰毕业,然后,女孩子上了外省一间艺术类学校。好象在人生的经历他每一步都在前面为她探雷,从前他带着得意和炫耀向他吹嘘大学生活的丰富和浪漫,现在则吹嘘社会的复杂和惊奇,偶尔也倾诉一下生活的艰辛和青春的烦恼,但这些都经过了过滤和美化,一切都恰到好处,他成了少女心中的导师和英雄,或者说是偶像,他把自己捧着很大一叠书昂然伫立在图书馆的相片寄给她,可是他向她索要她的相片时,她坚决地拒绝了,他也隐约地提出希望见面,在假期回到家乡的时候,她从未回答。有一段时间他们通信的次数减少了一些,他想也许她只是一只丑小鸭吧,这让他的热情消减不少,可是,他无法拒绝少女哀婉的口吻和那种毫无保留的依赖,他投降了,通信的次数重新恢复,甚至比以前更多,他常常自我解嘲:就当是柏拉图的精神享受吧,就算他永远不知道这个少女是谁,就算他们永远不能相见,那又有什么呢?他上大学的时候,哲学风潮席卷校园,连带哲学家的作品跟着热销,其中一本书叫《少年维特的烦恼》风靡一时,他被它感动过,因此把跟苏雪莲的交往归类其中,虽然有些不太贴切,但总之,这个少女在他成长过程中,在他的感情生活中占据着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然而,突然之间,他们就要见面了。一个小时前,他在办公室接到她的电话,说她已经到了省城,六点正在锦江宾馆门口等他,她穿着一件棕色风衣,披肩长发。她的声音悦耳动听,但很平淡。叶山鹰放下电话,非常震惊,天知道她是从哪里知道他在公司的电话的,但是显然,这个约会是非赴不可的,他这样的年轻人还没有学会拒绝女人,他也非常想看看这个“认识”多年的女孩,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她只相貌平平,甚至丑陋的话,他会请她吃一顿简单的饭,最多再破费安排一下她今晚的住宿,然后客气地跟她告别,虽然这可能会花去他钱夹中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所有;可是,如果她很漂亮呢?叶山鹰摇摇头,笑笑,那么,他可能就要损失那个垂涎已久的寻呼机了!就当是自己已经买了,然后不慎丢失,他安慰自己。可是,老天,她为什么要约他在锦江宾馆见面?如果她希望在那里住宿的话,再加上用餐,那可不他钱夹中区区一千元能够支付的。

  还差十分钟到六点,苏雪莲离开宾馆的房间站在了门厅外的台阶上,开始眺望外面人行道外那些忙碌行走的人群,她确凿地知道,最多十分钟,有一个人就会从那些人群中走出来向她走来。
  虽然已经很熟悉了,不仅是因为通信,不仅是因为看见过他的相片,她还悄悄地请向四叔派人调查过他,有关于他很详尽的资料,可是,她还是感到有些紧张。在她的感觉中,除了她的父亲、两个哥哥外,他几乎就可以算是她最重要的……,亲人还是朋友?苏雪莲皱起了眉,小巧的鼻子好看地抿起,对这个问题她找不出答案,这也本是她现在面临的最艰难的抉择,非常重大。在她还没有好好考虑,一个人已经走进宾馆广场,大步地向她走来。宝蓝色的三件套西装,精神十足的短发,阳光从她身后照在那张年轻英俊的脸庞上,他手中捧着一束雪白的剑兰,苏雪莲心跳加快了。

  “苏……”年轻人在她面前停下,从台阶下仰看着她。
  “叶……大哥。”苏雪莲快步走下台阶,“是我。”
  “哇,差不多跟我一样高了。”叶山鹰把花庄重地递给她,然后夸张地用手在自己额前比划,“先找个地方吃饭吧?边吃边聊。”
  “好的,叶大哥你安排吧。”苏雪莲捕捉到了他眼中对于自己美丽的震惊,这让她很感到骄傲和满足,然后,她迟疑了一下,用一只手捧住剑兰,另一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他们就在锦江宾馆旁一家叫清雅小厨的餐厅度过了一段温馨和谐的时光,餐厅不大,斜阳的余晖可以从隐约透窗而入,两个人放低声音说话,叶山鹰开始象通信时一样称呼她“雪莲妹子”,后来简化为“阿莲”,结帐的时候坚决地抢在了她前面。八点半的时候,他们从餐厅出来,叶山鹰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直接带她去锦城艺术宫听了一场音乐会。他盘算着钱夹中的钱至少要留足,现在绝对不应该打电话向同事求助,他注意到了她衣饰的华贵,晚上必须安排一个与她相配的地方住宿,很可能就是锦江宾馆,两张音乐会的票显然是最好的省钱方式,而且在这时候是合适的。音乐会的压轴戏是小提琴合奏的《梁祝》,苏雪莲眼中闪着晶莹的泪光,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他自然地伸手搂住了她,象一对多年情侣。

  从艺术宫出来,他们没有叫的士,两人慢慢走在寂静的长街上,沉默无语,苏雪莲还有些没有从音乐的气氛中拔出来,或者在想着什么,他们在一家街边小摊上吃了碗加糖的汤元粉子,在接下来回锦江宾馆的步行中,苏雪莲经常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他。他现在已经知道她早已在那里定了房间,他辛苦为她留下的住宿费用看来是用不上了,但他这时心里并没有省钱的快乐,他握着她的手,满是汗水。

  他一直把她送到她的房间面前,然后象绅士一样对她微笑,晚安,明天一早我来叫你吃早餐。苏莲抬起头,眼睛定定地看着他,突然间,她扑进了他的怀里,叶山鹰身子僵硬了几秒钟,然后搂住她,他拥抱着她进房,用脚关上了门。
  第二天早上叶山鹰被透进窗帘的晨光唤醒。他们的房间在宾馆的后部,窗口西向,昨晚他们临睡前依偎在窗前看了很久星光闪烁的夜空,后来只拉上了那道薄窗帘。
  叶山鹰温柔地凝视着那张浩白、美丽的脸,心里充满幸福和满足。然后,她也醒了过来,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事,娇羞地把脸藏起了被子中,过了片刻,她离开他起身进了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脸色已经平静得有些冷漠。苏雪莲没有再回到床上,而是开始穿衣,这让叶山鹰感到失落,片刻后她穿戴整齐地坐在床前,看着他,表情严肃。
  叶山鹰急忙从床上坐起来,他知道有什么事情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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