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的语言》
第11节

作者: 小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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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静安寺这里意外看到陈明翔,陆琨瑜也是非常高兴,两人之间是没有什么秘密的。
  这位师哥经常带着她满沪市转悠,打鱼摸虾打架斗殴,什么事情都干过。
  陈明翔骑着自行车刚到静安寺门口,意外遇到了陆琨瑜。
  “一言难尽啊,我现在哪里敢到你家去,要是让教授知道我现在的工作,还不得把我轰出来,他可是最讨厌日本人的。”
  陈明翔愁眉苦脸的说道。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华夏文化中很传统的思维。
  陆教授性格倔强,对侵占华夏河山屠戮华夏百姓的日本人恨之入骨。
  要是知道自己居然到了特工总部,接下来的反应想想都觉得寒毛直竖。
  “什么工作啊,难道是你当汉奸了?”
  陆琨瑜问道,闪亮的大眼睛满是好奇。
  “小祖宗,你小声点行不行,这里人多嘴杂的,说不定就有日本人的特务,走吧,你哥请你吃西餐,和你说说这段时间的遭遇,吃完饭到你家走一趟,看看老师和师母。”
  陈明翔急忙捂住了她的小嘴。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动作不合适,急忙缩回手来。

  师妹可是大姑娘了,怎么能像学生时代呢?
  “自从日本人占领了沪市,复旦大学搬迁,我老爸没了工作,现在想吃顿西餐,那只能等到自己上班赚钱才能享受了。”陆琨瑜也是俏脸微红。
  她心里美滋滋的,陈明翔对她的感情没有变,习惯也没有变,没拿她当外人,瞧这动作,做得多自然啊!
  真是报应啊!
  我就知道事情肯定是这样!
  陈明翔骑着自行车一边往家走,一边还忍不住捂了捂脸,火辣辣的疼。
  脸上有个巴掌印,明天怎么上班啊,这可是要闹笑话的。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挨耳光呢!

  下午的时候捂了师妹的小嘴,晚上就被她老爹一巴掌扇在脸上,灰头土脸的赶出家门,好歹师母把东西给留下了。
  不过这个事情呢,早晚教授都会知道,这一耳光是少不了的,早打早安心。
  “你也真是的,怎么能打明翔呢,这孩子是被逼着当翻译,又不是去当汉奸,你这牛脾气什么时候改改!”
  师母心疼的差点掉眼泪,陈明翔在她眼里就像是亲儿子一样的疼爱。
  “在什么狗屁维新政府的特务机关做翻译,这不是汉奸是什么?”
  “教出这样的学生,我觉得丢人现眼,凭他的外语水平,到英资企业也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不争气的东西!”

  陆教授气哼哼的说道,他何尝不是恨铁不成钢!
  “爸,按照您老人家的说法,东三省沦陷区伪政府那些机关的工作人员,也都是汉奸了?”
  陆琨瑜心里更疼,是她一力坚持陈明翔回自己家的,结果师哥被当老爹的一巴掌打出家门。
  “我不和你说,总之,他一天不从那个日本人的特务机关辞职,就不要想着进这个家!”
  陆教授也知道自己的语言有些偏激。

  东三省在伪政府工作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也不能都说成是汉奸。
  指望着所有的老百姓都拿起抢来和日本人打仗,那也不现实,他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你可不要想着学这个混账,我给你联系了《新闻报》,你到那里做编辑吧,离家也不远。”
  “租界以外的地方你最好不要去,现在局势很混乱,到处都是地痞流氓和汉奸特务,一个女孩子家很不安全。”
  陆教授看着陆琨瑜说道。
  复旦大学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的指示搬迁到山城之后,他身体不好没有跟过去。
  总算是略有家产,顿顿山珍海味不敢想,荤素搭配还能做到,生活上倒也没有问题。
  儿子目前在美国留学,这倒不需要担心,女儿刚从港城大学毕业回家。
  他知道让陆琨瑜在家里闲着是不可能的,但是租界相对还安全一点,日本人不敢在租界太猖獗。

  “爸,你给我买辆自行车吧,上班很不方便的,万一遇到堵车,我给人家主编的印象不太好。”陆琨瑜说道。
  “一辆自行车要一百六十块银元,等于是全家半年的生活费,你哥哥在美国上学,家里可没有那么多钱给你买,等你赚了工资自己买吧!”
  陆教授一听这个话题,急忙端着茶杯去书房了。
  儿子在国外花费不是个小数目,家里也没有别的收入,只能帮着书局翻译点外国书,多少赚点翻译费补贴家用。
  “妈,你看我爸,多偏心啊!”
  “报社一个月才几十块钱,我还要买衣服买午餐,重男轻女的老古董!”
  陆琨瑜看到老爹的表现,气得直跺脚。
  “你个傻孩子,不会让你明翔哥给你买啊,我看他今天晚上骑的就是一辆新自行车。”老妈倒是出了个主意。

  “那怎么行呢,明翔哥哥还没有开始上班呢,他家里也不富裕。”陆琨瑜摇了摇头说道。
  “真是女生外向,还没有嫁过去呢,就这么替他考虑了,明翔也不知道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上学回来还天天惦记。”老妈笑着说道。
  “妈,你乱说什么啊,我什么时候说要嫁给明翔哥哥了?”
  陆琨瑜觉得脸上发烫,火辣辣的。

  她知道自己那点小心思瞒不过老妈,如果这辈子要嫁人,脑海中唯一浮现的身影就是陈明翔。
  那家伙早就把她的心给牢牢占据了,再也容纳不下别人的位置。
  “琨瑜,海文,你们怎么来了?”下班回家的陈明翔,在家门口看到了小师妹陆琨瑜和周海文。
  两人旁边停着一辆别克车,估计是周家的车。

  “兄弟,我爸被七十六号给抓起来了,说他和大汉奸季云卿有仇,有可能参与杀害季云卿。”
  “我拿了十根金条去找警卫队长吴四保,结果他说我爸嫌疑很大,钱也没有收就把我轰出来了,你能不能想想办法救救我爸?”周海文说道。
  “什么,伯父也被七十六号给抓起来了?”
  “但我刚进特工总部还没有半个月呢,就是个最底层的职员,人都没有混熟,等明天我找人打听一下吧!”

  陈明翔也不敢把话说满了,慎言慎行是特工的最基本守则。
  周海文倒也没有太失望,他知道陈明翔的性格。
  再说,陈明翔的确刚进七十六号,关系还没有打开,这也不能责怪他,这次来,就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
  “明翔哥哥,不是说那个吴队长最喜欢收钱吗,怎么给他金条还不要啊?”陆琨瑜就开始择菜做饭,来到这里就像是来到家里一样。
  “吴四保是喜欢钱不假,可他喜欢的是大钱,要是十根大黄鱼,他还能给你个好脸,小黄鱼,对海文家来说分量太低,他是嫌你拿的太少了!”陈明翔撇了撇嘴说道。
  十根小黄鱼等于三百大洋,也等于三百法币,当然指的是这时候的法币,而十根大黄鱼呢,则是等于三千大洋。
  这个时期普通工人的月薪,也就是二十多块大洋,复旦大学的教授才四百多块大洋,作为民国政府的委员长,不算公费开支,标注的月薪才八百大洋,这不是个小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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