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人的唯一出路就是安分守己,她就是一仙女你也得忍了,何况哪有仙女》
第7节

作者: 华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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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时间,是我成年以来最快乐温馨的时光,时至今日,我仍然心情激荡到久久无法平静。尽管我的工作生活节奏都特别忙,可是我仍旧会在很多个微小的细节中想起X,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我们曾走过的马路……还有无数个闭上眼的瞬间。
  当时的我,内心是洋溢着喜悦与庆幸的,那种在人生定局之后找到另一个自己的小确幸,让我沉醉其中,容光焕发。以至于公司前台的小妹都感觉出了我的变化。
  X是那种特别粘人特别需要陪伴的女人,不见面的时候,她可以缠着我聊上一整天。因为年长她好多岁,我把她当成一个顽皮的小女孩,诚挚而不带任何心机的爱着哄着陪着……对待她的耐心,甚至比对待我两个儿子还要好。我会一边工作一边陪她聊着微信,直到她去忙或者困了沉沉睡去。
  日期:2018-09-25 20:03:56
  往事已矣。即便是一段不伦的恋情,也请允许我回望它最艳丽绝美的片段,短暂流连于记忆中最温暖柔情的那些时光。
  我们的关系在一次次约会中深入化,我们的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升华……
  我喜欢她攀吊着我的手臂,摇晃着穿越人潮;
  我喜欢她冷不丁突然从身后跃上我的肩背哈哈大笑得没心没肺;
  我喜欢她哭着说我是她的,不要与人分享;

  我喜欢她每次拥抱我时无望的叹息;
  我喜欢她搂着我的脖子踮着脚尖亲吻我;
  我喜欢她每天的嘘寒问暖;
  我喜欢她突然之间的小情绪;
  我喜欢她顽皮的眨着带笑的眉眼一口气连着叫我二十几声“叔叔”;
  我喜欢她低声呢喃抱紧我;

  我喜欢她把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呼呼大睡;
  我喜欢她一惊一乍大呼小叫的傻样儿;
  我喜欢她炖的萝卜牛腩汤配咸饭;
  我喜欢她身上发梢永远香香的气息;

  我喜欢她口含着食物非要逼着我与她分享的淘气;
  我喜欢她嫌弃我polo衫颜色老气的样子;
  我喜欢她每次与我分别时的依依不舍;
  我喜欢她黏黏糊糊的缠着我不让我接电话的样子;
  我喜欢她因为吃我太太的干醋赌气一整天不理我的占有欲;

  我喜欢她因为无意间看到我送女客户回酒店而醋意大发狂踹我车门的小心眼;
  我喜欢她听说我浑身酸疼主动帮我按摩解乏的小媳妇样儿;
  我喜欢她受委屈时瘪着嘴嘟囔的可爱;
  我喜欢她情绪起伏跌宕的讲述她从小到大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她心疼的替我拔去头上白发的模样;

  我喜欢她替我挑选睡衣拖鞋的煞有介事;
  我喜欢她细数着我的抬头纹坚持要把它们抚平的正儿八经;
  我喜欢她对我讲述身上小疤痕和那个小纹身的来历;
  我喜欢她将她十八九岁非主流的丑照秀给我看自己笑得打跌的样子;
  我喜欢她夜半从噩梦中惊醒哭着跟我视频的花猫脸;
  我喜欢她坚持要我替她挑选发色和指甲花色的认真;
  我喜欢她为了证明自己只爱我,把手机和社交软件密码写在我记事本上的较真;
  我喜欢她噘着嘴比着心远远的一步一步含笑走向我的调皮;
  我喜欢她信誓旦旦此生一定要给我生个漂亮女儿的神态;
  我喜欢她说我们的女儿一定要长得像她智商像我的洋洋得意;

  ……
  我喜欢生命中有她的每一分每一秒!
  心理学显示,好感最多存在4个月。一旦超过,那就是爱了。 ​​我知道我爱上她了!
  理智让我清楚地知道我是错的,感性却让我不屑一顾的将错就错。人的一生很漫长,我清楚知道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根本不可能。可是一定有一个人,能让我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记得最深刻。这个人就是我奋不顾身的理由。我想,她就是那个人了。
  日期:2018-09-26 00:26:53
  X陪伴着我的日子,我的内心安宁而平和,再也没有看过别的女人一眼,也没有再羡慕过任何人的幸福和美满。
  就这样,我听便灵魂与肉体的安排,去经历罪孽,去追逐财富,去满足肉欲,去贪慕激情与欢愉。抛开惯常的社会角色,全身心投入到这场风花雪月。
  我作为一个家庭主体的道德感与责任感,被与X的相处的快乐所掩埋。我渐渐学会放弃挣扎,学会说服自己。我将我与X相恋的美好时光与我所期待的、塑造的完美世界比照,发现它满足我对一个理想恋情的全部幻想,于是我决定接受它,爱它,属于它。
  世俗意义上,我们如此甜蜜的感情里无疑伴随有不道德的肮脏,可在现实生活里,那都是实实在在可触可感的甜蜜。
  这么多年以来,我貌似强大,奋发进取,勇敢强势而无所畏惧,殊不知我所有的自负都来自我的自卑,所有的坚强背后都是我的软弱。即便有财富的积累,有妻贤子肖,我的内心也从未有过一丝真正的安全感。我知道我自己的软肋在哪里,我也深知我们这个在别人严重堪为典范的所谓幸福之家的美满生活,与我内心深处的理想境地,有着天壤之别。那些我一个人寂寞忙碌心无所依的青春岁月,我绝不愿意归类到这堪称虚度的生活中来。

  从24岁起,我独自扛起生活的重担,就再也没有放下过。时间倒退十几年,沿海某城市的街头,当同龄人在灯红酒绿的场合声色犬马挥霍青春的时候,我在这座闷热城市仄蔽阴暗的角落赶着PPT。永远忘不了,25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带着两个业务员被客户公司一个小经理大雨中扫地出门的狼狈、屈辱与辛酸。没有人问我累不累,没有言语的抚慰,更没有心疼的拥抱。都只当是一个笑话来听。那时候,我多么渴望能有一个像X这样知冷知热的人陪在身边。

  为了撇除内心野草疯长般的荒芜对个人意志的干扰,我强迫自己关闭心门,一心一意专注工作,拼命赚钱。我假装无情,其实是痛恨自己对于真心的渴求与得不到。我鼓吹好男儿志在四方,大丈夫何患无妻,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四处流浪,只是因为我至今尚未找到能够让我的内心驻足安顿的地方。游荡经年的感情,无处安放,郁积于心,总归需要一个出口的罢。
  我们奉子成婚,算是标准的早婚,在我自己尚且还是个青涩大男孩的年纪,就稀里糊涂当了爸爸。我的感情世界,一直是被动而浑噩的,总是被外力推搡着进阶到我毫无准备的未知,有些是我想要的,大部分是我不想要却又无力扭转的。
  我太太人很好,除了比较固执木讷,不太擅长情感的外在表达,也没有其他特别大的缺点,起初的时候,我们似乎也彼此很适合。我们这个家,就像所有中国人的家庭一样,和睦、安稳、平淡、幸福。可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安全感、责任、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刘亮程在他的《一个人的村庄》里写到:“一个人的岁月若是如荒野般敞开,他便不能关顾自己,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的亲人们说我是个很冷的人,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你们。”是的,过去这十余年,我把我仅有的温暖,全给了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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